一、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精神,加快推动民爆行业两化融合进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传统高危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进一步加强视频监控工作,以提升民爆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水平,从而有效防止员工违章作业、企业违法违规生产,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测依据
l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爆爆炸物品生产线视频监控工作的通知》 工信安厅[2013]173号
l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要求》
l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门禁式定员监控系统安全技术条件》(工信安函[2013]119号
l 《关于增补完善民爆生产线安全监控手段的通知》工信安函[2013]53号
l WJ 9065-2010 民用爆炸物品危险作业场所监控系统设置要求
l GB 50089-2007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l GB/T 25000.51-2010 软件工程 软件产品质量要求与评价(SQuaRE)商业现货(COTS)软件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l 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三、被测产品说明
生产线视频监控系统:是部署在民爆生产线上用于实时监控及记录生产过程和人员进出生产线工房的视频系统,由前端视频监控摄像头、通信网络、数字硬盘录像机组成;
门禁式定员监控系统(以下简称“门禁系统”):是利用无障碍智能化门禁技术,对出入危险作业场所的人员进行统计、身份识别、现场显示、满员警示和超员报警的电子系统,主要应用于民用爆炸物品1.1级生产工房(以下简称“工房”)。门禁系统可运用接触式智能卡、红外探测、视频监视、智能视频分析等技术组合实施系统功能。
四、检测技术方案
(一)检测形式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对系统建设和验收阶段的要求,此次测评工作将分为现场测评和实验室产品确认测试两种类型。
1.系统级测评(现场测评)
(1)系统级测评(现场测评)是指在生产企业现场,对安装于生产现场的每条生产线视频监控系统和定员式门禁系统进行检测。
(2)测评目的:根据生产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检测系统是否符合生产现场安全管理需求,是否实现与行业视频联网监控平台的联网,系统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数据报送的真实性等方面是否达到相关技术条件要求,企业是否依据173号文要求,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
(3)系统级测评的形式包括文档审查、现场检查和系统测试。
l 文档审查:包括对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资料、施工图纸、设备质检证书、安全评价、企业管理制度等的检查。
l 现场检查:包括对视频监控系统的总体架构、工艺流程、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检查。
l 系统测试:包括对视频监控系统的功能、性能、系统安全性与可靠性等方面的测试。
2.产品级测评(实验室确认测试)
(1)对于尚未开始安装门禁式定员监控系统的企业,建议在安装之前将拟在本生产线安装的系统样品送交到检测机构进行测评。样品通过检测机构测试后,再在生产线上进行安装。
l 产品:是指系统开发单位开发的用于在民爆物品生产线上安装的定员式门禁系统(包含前段识别设备与后端软件平台)。
(2)测评目的:以产品为单位开展测评工作,为系统提供产品级质量保障和认证。同时,可以提供系统安装后的可靠性,降低现场测评故障调试成本,缩短现场测评周期,提高测试效率。
(3)测评结果:通过产品级测评的系统,将获得测评机构签章的测试报告,并由中国软件评测中心颁发认证后的电子签名,同时通过测评的软件研发机构名单和产品将在中国软件测评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布,生产企业可登陆中心网站,自行选择安装通过已经测评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