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车间智能气动单件流项目,招标人为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为 智能气动单件流设备,单条智能气动单件流设备长约23.4米, 16条;长约23.4米流水槽16条;15米流水槽8条;21米流水槽12条;供气系统主管道2条。(详见招标文件);交货(服务)期2012年10月13日前全部安装调试完毕。招标编号:SLP-C20121202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本次招标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有关规定。
1.2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具有生产制造或代理销售智能气动单件流设备能力的国内企业。
1.3有相应的供货能力,所提供的产品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书,能达到标书所要求的功能和质量。
1.4注册资金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且具开据增值税发票能力的。
1.5浙江东联集团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递交企业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凡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于 2012 年 8月 3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到 浙江省十里坪招标办购买招标文件。日至2012年8月9日
2.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16 日 14 时30 分,地点为 浙江省十里坪招标办开标室。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方在2012年8月12日16:00时前应向招标方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支付方式:电汇;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十里坪分理处;银行账号:750501040000183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浙江省龙游县湖镇十里坪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话(含传真): 0570-7166431
6.该公告同时发监狱内网,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