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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现场判定规则
日期:2011-11-29 05:38  点击:354

1  检查项目、技术要求和不合格情况按表16的规定。

表16

检查项目

技术要求

不合格情况描述

主要部件检查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使用的电池的制造厂、型号和容量等应与国家级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所描述的一致。

使用的电池与国家级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所描述的不一致。

功能检查

在主电源故障情况下,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能按标称的额定输出容量为消防设备供电,使由其供电的所有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由其供电的消防设备不能处于正常状态。

2  检查方法

2.1  主要部件检查

对照检验报告检查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所使用的电池的制造厂、型号和容量。

2.2  功能检查

确认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与由其供电的消防设备连接并接通主电源,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断开主电源,观察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和由其供电的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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