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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解释(3)
日期:2012-02-17 07:36  点击:342

问题十三:

高层民用工程施工中,安装单位使用了总包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是否应该付使用费?该费用由谁承担?

解  答:

根据有偿使用的原则,安装单位应向总包单位按机械台班单价支付使用费,该费原则上应由安装单位从高层增加费的机械增加费中支出,当超过机械增加费时,余额部分应由建设与单位安装单位平均分担。


问题十四:

安装工作中,设备(包括管、线、电缆、阀门等)拆除套用什么定额?

解  答:

旧设备(包括管、线、电缆、阀门等)拆除应分两种情况:① 被拆除的旧设备业主要求保持完好并能继续使用的,参照全统定额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册说明规定,按被拆除设备的安装定额百分之五十计算;② 被拆除的旧设备(包括管、线、电缆、阀门等)业主未要求保持完好的,可按实际发生拆除用工数,协商解决拆除费用。除已有规定者外,暂按相应安装子目的(人工+机械)的50%计算。

如属已投入使用工程的拆除,应执行修缮定额有关规定。

 
问题十五:

材料、设备的水平及垂直运输是怎样考虑的?超过定额规定的材料水平运输的距离,是否可调整?

解  答:

水平运输是指安装物自施工现场内施工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各册定额中除另有说明者外:设备水平运输按100m取定;材料、成品、半成品按300m(第一册为400米)取定。执行定额时,不论施工现场内的水平运输距离多少,均不作调整。管道或金属结构预制件的运距,包括从现场预制厂运到安装场地的运输距离。

垂直运输是指安装物自设备安装现场基准面运至安装位置的垂直运输。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除定额另有说明者外,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垂直运输按六层(或20米)计,超过部分的垂直运输,在高层建筑增加费中计取;设备垂直运输按10m取定,设备垂直运输如超过10m时,除定额已有明确规定外,可按第一册说明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计。
 

问题十六:

定额人工是如何规定的?

解  答:

定额人工包括基本用工和其他用工。

其他用工包括的内容有:工种间交叉配合穿插施工的停歇时间,临时用水、电、气源移动用工及停歇时间,小型施工机械、工器具移位时间,配合质量安全检查用工和其他零星用工。

 
问题十七:

设备、材料二次搬运是如何规定?费用怎样计算?

解  答:

设备、材料二次搬运是指设备、材料运输中有障碍物,不能一次通过,需再次装卸而发生的费用,发生时可按费用定额中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中二次搬运费的有关规定计算。

 
问题十八:

设备交付安装时,在现场的开箱、清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如何计取?

解  答:

现场开箱、清点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相应的设备安装项目内(册说明中)。建设单位接受设备到货时的开箱、清点、验收,应属于设备保管费范围。

 
问题十九:

部分水泵、风机、输送设备及容器设备等在多册都列有项目,套用定额时应如何界定?

解  答:

对于上述情况,应按工程的专业功能系统来区分,如风机:属通风系统应套第九册;属中压锅炉配套的则执行第三册。

 
问题二十:

消耗量定额是否包括联动试车内容,该费用应如何计算?

解  答:

消耗量定额除有明确规定者外均未包括联动试车。消耗量定额中只包括生产系统的设备单体、单机或单系统的无负荷试运转(但不包括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不包括系统(小型站类除外)的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费用,生产系统的负荷联动试运工作,应以建设单位为主,施工单位配合。

施工单位配合试运转的费用,应按试车方案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除定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外,可参考按各系统工程人工费的10%计取联动试车费,其中50%为人工费。该费用计入直接工程费。

在高层或公用建筑中,火灾报警(感温、感烟)系统,自动消防、喷淋系统,排风(烟)系统等联系在一起的综合调试,亦属“联动试车”范围。


问题二十一:

怎样理解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包括的内容?结算时这些费用是否按实际发生计取?

解  答: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材料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属于材料费的组成部分。所谓"对建筑材料、构件……进行一般鉴定、检查……",即是指按照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对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以及构件、配件等所进行的抽检、校验或复查(包括试件、试样的机械性能试验和化学成分分析)。这些检测可以由具备条件的施工单位自己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验单位进行。检验试验费的计算,理论上讲,应将实际需要发生的对某一类别、规格、型号、批次的安装材料检验试验费用,分别计入相应被检验材料的单位材料成本费用(单价)之中。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每个工程都按实际发生的检验试验费计算非常困难,且由于工程专业、建设地点、材料产地及品质等诸多影响因素,也不宜制定全省统一费率。所以报价人应根据拟建工程实际情况,结合以往完成的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测算并确定材料检验费用的计取比率,进而完成相应的材料成本报价。另外,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测算发布当地建设市场价格信息的同时,发布本地区上述相关费用的指导费率,作为工程建设有关各方进行工程计价活动时的参考。

至于工程所在地的技术监督、质量、安全等部门按照其各自行政性规定,对在建工程的材料、设备、构件等所进行的抽样检验收费,不包括在上述材料检验试验费中,此类费用应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项下列支,由建设单位支付。

 
问题二十二:

建筑与安装工程中的金属结构如何划分?

解  答:

在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凡为设备服务的金属结构属于安装工程,应执行第五册中的“工艺金属结构”的相应项目,其余的金属结构均执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的“金属结构”的有关项目。

问题二十三:

甲供材在定额计价方式中如何计算?

解  答:

材料费是直接工程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材料由哪一方采购供应,都应将其列入工程预(结)算造价。有些工程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或工程合同中规定甲方供料不列入安装工程费用,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且存在偷漏税嫌疑,应该坚决予以纠正。列入工程造价的甲供材料,可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以后,双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再行扣回。即:工程价款结算金额 = 核定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工程预付款(备料款)-工程进度款-甲供材料款-工程质量保证金(暂扣)+(-)其他应付(应收)款。甲供材料款应以乙方实际领用甲方供材的原始凭证(如材料出库单、调拨单)数量,以双方协议的价格计算。不得采用按照列入结算造价的甲供材料总金额直接扣除的方式。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不得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但可计取各项费用。

 

 

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解释(4)
问题二十四:

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消耗性材料、施工机械与定额中规定有差别时应如何处理?

解  答:

消耗量定额是以大多数施工企业现有技术装备水平和通常采用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为基础测算编制的,是建筑生产活动社会平均消耗水平的一种体现。但是每一个工程的具体情况是千变万化的,既有工程本身的诸多因素,如专业、设计、地理位置、气候、环境作业条件等,又有施工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机械装备条件等影响因素,定额所取定的材料、机械与每个工程的实际不完全相符是难免的。当实际工程中遇到实际使用的机械及材料在种类、规格及其消耗量等方面与定额有差别时,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否调整及如何调整。如合同双方约定执行定额,应严格执行定额,除定额另有规定者外是不能作调整的。合同另有约定时从其约定。

 
问题二十五:

工程费用中的施工组织措施费如何计取?

解  答:

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安装工程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组成表中已列出有可能发生的措施费9项,并列出计算方法和相应费率,其实还有许多没有逐一列出。各项措施费的计算,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计取方法。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则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拟建工程实际,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装备、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制定适合自己情况的最优施工方案与措施,自行报价。遇有费用项目组成表中未列出,但实际工程中又必须发生的某项措施费用时,可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另行计算或报价。

在清单报价中,施工组织措施费一般为包干使用。


问题二十六:

安装工程定额没有相应项目时,可否借用建筑、市政等其他专业定额?

解  答:

各专业定额之间不可以直接借用。原则上使用何种定额就应按其配套的费用定额计费。因各定额在编制时所依据的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劳动组织、施工工艺以及技术规范标准等方面均有明显不同。如遇有缺项,价值不大,而其他专业定额设有该项目时,应分析上述诸因素对各消耗量的影响并作相应调整后方可借用。价值较大的,承发包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额和费用计价方式。

 
问题二十七:

工业安装工程中,单独的刷油、防腐蚀工程如何划分工程类别?

解  答:

新建、扩建工程应根据其所附属的设备安装工程类别标准划分。


问题二十八: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说明中:"一个单位工程中有多个不同的工程类别标准时,则依据主体设备,或主要部分的标准确定"。其主体设备或主要部分如何确定?

解  答:

依据主体设备或主要部分的标准确定工程类别时,其主体设备或主要部分是针对工程的结构和功能而言,即指主要工艺设备和主要设施、结构等。

 
问题二十九:

分包单位使用的小型用具,耗用量大时是否提可以调整机械费?检测仪器仪表费用任何处理?

解  答:

《总说明》九.2条: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定额,不含在单位估价表中,在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费用定额的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组成表中有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等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补贴费。

作为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购置、摊销和维修等费用,包含在单位估价表的机械费

 
问题三十:

安装工程定额套项时,设计规格与定额子目规格不符时,如何处理?

解  答:

根据定额子目规格设置的步距,使用接近规格的项目,规格居中时按大者套,超过定额最大规格时可作补充定额。

问题三十一:

器具安装中有的使用膨胀螺栓,是否可以调整?

解答:非设计要求使用膨胀螺栓,不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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