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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供配电系统---第二节 建筑供配电系统概述
日期:2008-06-30 00:00  点击:2463
    本节主要系统介绍电力网供配电概况、电力线路的布线方法、建筑物的供电原则和高层建筑供电的方法和要求。通过学习,要求对我国电网配电电压等级和频率、电力线路敷设的方法、建筑物用电负荷的分类和供电要求、建筑物供配电方式有所了解。

  一、电力系统和电力网

  1.电力系统和电力网

  电站发出的交流电需要经过高压输送一定距离后,再经一次或两次降压后,才能分配给各种用户使用,这就构成发电、输电和配电系统。电力系统又称为输配电系统或供电系统。由发电设备、输配电设备、变电设备以及用电设备等组成的总体叫做电力系统。电力网由输配电系统和变电所组成,用于连接发电厂和用户。

  2.电力网的电压等级

  我国电力网的电压等级主要有0.22kV、0.38kV、3kV、6kV、10kV、35kV、110kV、220kV等多个等级。0.22kV、0.38kV可以通过三相四线制供电线路供低压用户使用,3kV、6kV、10kV用于配电和高压用户使用,35kV以上主要用于远距离输电。

  3.频率标准

  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我国电网频率标准是50Hz,偏差不超过±0.5Hz。


  二、线路的敷设

  1.架空线路

  架空线路主要由导线、电杆、横担、金具、绝缘子、拉线盘、卡盘及底盘等组成。

  2.电缆线路

  电缆是由芯线、外加绝缘层和保护层三部分组成的电线。在室外敷设时可采用直埋地敷设,在室内敷设时通常采用金属托架或金属托盘明设。

  3.绝缘导线

  绝缘导线的敷设可以明敷或暗敷。当采用穿管暗敷时应注意有关的规定。

  三、建筑物用电负荷的分类和负荷类别

  供电的可靠性是供电工程中最基本的要求,用电设备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决定了相应的供电方式。

  1.建筑物用电负荷的分类

  民用建筑用电负荷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及中断供电的后果分为三级。

  (1)一级负荷

  (2)二级负荷

  (3)三级负荷(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

  要求:一级负荷需采用两个以上的独立电源供电,同时还必须增设应急电源。二级负荷采用两个电源供电,尽可能有两个独立电源供电。三级负荷供电无特殊要求。

  2.建筑物负荷类别

  按照核收电费的“电价规定”,将建筑物用电负荷分为以下三类。

  四、低压配电

  低压配电方式是指低压干线的配线方式。主要有放射式、树干式和混合式三种。

  五、高层建筑供电

  2.高层建筑的供电要求

  为了保证事故照明、电脑设备、消防设备及电梯等设备的事故用电,现代高层建筑供电要求采用至少两路独立的10kV电源同时供电,目的是为了保证供电的可靠性。两路独立电源运行方式,原则上是两路同时供电,互为备用。另外,还需装设应急备用柴油发电机组,要求在15s内自动恢复供电。

  3.高层建筑常用的供电方案

   用电量不大的一般高层住宅,可采用一路10kV电源作为主电源,400V电源作为备用电源的高压供电低压后备的主结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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