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触电事故的分析与思考
2000 年 7 月 10 日,河南省某化工厂发生一起触电事故, 1 名青工脚踏在电动缝包机电缆线接头上,被电击跳起 1m 左右,重重摔倒,经抢救未造成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0 年 7 月 10 日上午,农民临时工韩某( 21 岁)与其他 3 名工人从事化工产品的包装作业。到 10 时,班长让韩某去取塑料纺织袋,韩某回来时一脚踏上盘在地上的电缆线上,触电摔倒,在场的其他工人急忙拽断电缆线,拉下闸刀,一边在韩某胸部乱按,一边报告领导打 120 急救电话。待急救车赶到开始抢救时,韩某出现昏迷、呼吸困难、脸及嘴唇发紫、血压忽高忽低等症状。现场抢救 20 分钟,待稍有好转后送去医院继续抢救。住院特护 12 天,一般护理 3 天后病情稳定出院。花费医疗费 8000 元。
二、事故原因
安全管理人员得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保护。现场调查发现:
1 、缝包机的电缆线长约 20m ,由 3 种不同规格的电缆线拼接而成,而且线头包裹不好。检查电缆线的质量,均属伪劣产品;
2 、事故现场未见触电保安器;
3 、当时因阴雨连绵,加上该化工产品吸水性较强,电缆粘料潮湿,又由于韩某脚上布鞋被水浸透,布鞋的对地电阻实际等于零。
三、事故的思考
1 、根据以上的事故调查情况,对该车间主任及部门职工进行询问,回答早已上报电缆更换及触电保安器配置的计划,但被领导答复为“没钱”未及时整改,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监控,一拖再拖,由事故隐患变成事故。
2 、分析当时的情况,如果安装有可靠的触电保安器,在电缆潮湿的情况下,触电保安器的开关可能根本合不上,根本不可能发生这起事故。即使开关能勉强合上,湿透的脚踏到线头上,触电保安器的动作电流肯定会超过数倍而断电。
3 、事故发生后该车间进行了认真的整改,更新了电缆,配置了触电保安器,科学地安排了线路,仅仅投资 150 元。
四、问题的严重性
1 、为什么仅投入 150 元就能解决的问题,一上悬而未决?为什么一提整改隐患就“没钱”,而去花那不光彩的 8000 元呢?为什么总是出了事故才接受教训,“长一智”必须“吃一堑”呢?说到底是安全生产的糊涂观念、麻木不仁的思想在作怪!“安全第一”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
2 、原化工部颁布的《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中的“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这条规定肯定是用无数生命的代价和教训总结出来的。我们常说要加强安全学习,增强安全意识,那么谁不注意安全学习,谁的安全意识最差?安全生产工作靠谁?
五、长远防范
1 、事故发生后,该厂安全部门组织有关科室、车间、讨论投入 150 元与住院治疗费 8000 元之间的关系; 8000 元能买多少电缆和保安器;
2 、结合年度全员安全考试,发动全厂职工讨论这起事故的教训及发现隐患与整改隐患的重要性。
检修行车不戴安全带丢性命
2001 年 3 月 24 日上午,鄂西山区的某化工集团公司黄磷车间机修工曹某在检修 10 吨行车时,没有戴安全带,致使从 20m 的高空坠落,当场身亡。
事故发生后,公司及时组建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处理死者善后事宜。经调查此次事故纯属曹某没按要求系戴安全带违章造成的。
违规用电酿成惨剧
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触电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1997 年 12 月 21 日,在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承建的天河北路光大银行大厦工地,杂工陈苛发现潜水泵开动后漏电开关动作,便要求电工把潜水泵电源线不经漏电开关接上电源,起初电工不肯,但在陈的多次要求下照办。潜水泵再次启动后,陈拿一条钢筋欲挑起潜水泵检查是否沉入泥里,当陈挑起潜水泵时,即触电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操作工陈某由于不懂电气安全知识,在电工劝阻的情况下仍要求将潜水泵电源线直接接到电源,同时,在明知漏电的情况下用钢筋挑动潜水泵,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电工在陈某的多次要求下违章接线,明知故犯,留下严重的事故隐患,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事故主要教训
1 、必须让职工知道自己的工作过程以及工作的范围内有哪些危险、有害因素,危险程度以及安全防护措施。陈某知道漏电开关动作了,影响他的工作,但显然不知道漏电会危及他的人身安全,不知道在漏电的情况下用钢筋挑动潜水泵会导致其丧命。
2 、必须明确规定并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作业危险因素多,危险程度大,不仅危及操作者本人的生命安全,本案电工有一定的安全知道,开始时不肯违章接线,但经不起同事的多次要求,明知故犯,违章作业,留下严重的事故隐患,没有负起应有的安全责任。
3 、应该建立事故隐患的报告和处理制度。漏电开关动作,表明事故隐患存在,操作工报告电工处理是应该的,但他不应该只是要求电工将电源线不经漏电开关接到电源上。电工知道漏电,应该检查原因,消除隐患,决不能贪图方便。
四、评述
同本案相似的违章操作很常见,如当保险丝烧断时用铜线代替保险丝,冲压机的双手控制影响操作速度时将其中一个短路,改为单手控制,等等。违章的种类很多,后果都很相似,导致死亡事故或者重伤事故。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设备的先进性和安全性不断提高,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好的基础,但违章操作仍然是目前事故多发的主要根源。由此可见,设备和生产技术的高科技不能代替或弥补职工的低素质,更不能代替或弥补管理的低水平。使职工能安全地操作器械,是每个单位长期而艰巨的安全生产任务。很多单位通过完善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来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无可否认,这是必须的,而且是好经验,但仅仅如此,还是不够的。操作行为受很多因素影响,重要的是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安全价值观念和预防为主的思维方式。如果职工对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再好的行为规范对他们来说也只是一纸空文,如果职工不知道如何防止事故发生,行为规范也只不过是教条和形式,结果都是职工没有按行为规范的要求去操作。正如本案例的情形,当漏电开关动作影响操作,他们就不用漏电开关。也如很多职工那样,当不允许用铜丝代替保险丝时,他们就用铁丝代替保险丝。
很多经验表明,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安全价值观念,预防为主的思维方式是他们遵守行为规范的重要保证,而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们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因此,应该将安全第一的安全价值观念,预防为主的思维方式和尊章守纪的行为规范作为整体内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训练。使职工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只要持之以恒,避工的安全素质就会不断提高,事故就能不断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