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数据统计           欢迎到【弱电论坛】来学习和讨论问题!

弱电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电工电气产品供求、电气展会、人才、电气技术文章、图库、电气技术论坛等相关内容,请跳转至【电气之家网】--- 可直接使用本站会员名和密码登陆!(首次使用需要激活账户)
标王 热搜: 网络监控  弱电  楼宇对讲  机房及机柜内部的理线方法  门禁  CAD  ar800-hn  综合布线  工资  面板 
 
 
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 » 其它文章 » 政策规范 » 正文

以案说法 违规担保的尴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3-28  来源:互联网  作者:manage  浏览次数:1041
核心提示: 国家机关不能在经济生活中担当担保证人的角色,这是国家早就作出的规定。但有些地方政府偏是要“触电”,结果往往将自己陷于尴尬。1994年1月,广东省东源县公路发展总公司与深圳康达尔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签定合同,由康达尔公司投资1000万元给东源县公路公司,用于205国道
 
 
  国家机关不能在经济生活中担当担保证人的角色,这是国家早就作出的规定。但有些地方政府偏是要“触电”,结果往往将自己陷于尴尬。

    1994年1月,广东省东源县公路发展总公司与深圳康达尔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签定合同,由康达尔公司投资1000万元给东源县公路公司,用于205国道东源路段改造工程,东源县人民政府为该合作担保。此后,事情的发展令东源县政府陷入了尴尬的境地。1998年,东源县公路发展总公司由于种种原因,企业衰败,无力履行合同,被告上法庭。东源县政府由于是担保,也成为第二被告,被判对1200万元的债务负连带赔偿责任。由于东源县公路发展总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法院曾多次前往作为担保人的东源县政府协调,要求其主动偿还公路公司所欠的债务,然而东源县政府却一直拒不偿还,今年3月22日,在多次调解无效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东源县政府财产进行了强行查封。
 
 
 
[ 技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弱电基础 | 常用软件 | 信息发布规则 | 积分规则 | VIP会员注册 | 广告投放 | 弱电培训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京ICP备11008917号-3 | RSS订阅
★本站手机app客户端已上线!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