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合格的产品所使用的CQC产品认证标志。
2. 标志的式样
2.1 标志的基本图案和标注
(一)基本图案如图
(二)标注
图案由1个扁椭圆组成,环内标注认证名称:“中国质量认证”的英文缩写“CQC”。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和发布有关认证种类标注。
2.2 在认证合格的特殊产品(如电容、小型开关等)上适用“中国质量认证”标志的特殊式
样:“中国质量认证”的英文缩写“CQC”。
3 标志的规格分为标准规格标志和非标准规格标志
(一)标准规格标志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统一印制,共5种,规格标准见下表:
(二)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规格与上表的规定不同,但必须与标准规格的尺寸成线性比例。
4. 标志的颜色
(一)标准规格标志的颜色为白色底版、黑色色体;
(二)如采用印制、模压方式在产品或产品铭牌上加施标志,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持证人应始终按规定使用标志,并进行有效的控制,保存使用的有关记录以备监督。
5. 标志使用的申请
5.1 持证人必须持“购买标志申请书”或“印刷/压模标志申请书”、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单位证明或介绍信向CQC办公室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5.2 持证人可以提供上述文件的书面或电子文本办理申请。
5.3 持证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标准规格标志的工本费或模压、印刷标志的监督管理费。
6. 标志的使用
6.1 持证人在证书有效期内,可在获证产品及其外包装上使用标志。
6.2 持证人根据获证产品特点,按以下规定选取使用方式:
(一)标准规格标志,必须加施在获证产品本体的显著位置;
(二)印制、模压标志的,应加施在获证产品的铭牌或本体的显著位置;
(三)在获证产品的本体不能加施标志的,必须将标志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及随附文件中。
6.3 持证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立标志使用和管理制度,对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存档;
(二)保证使用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
(三)只在证书所限定的产品上加贴标志;
(四)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地使用认证标志,不得利用认证标志误导、欺诈消费者;
(五)接受CQC对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6.4 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一)CQC暂停使用认证证书的产品,在暂停期间,该产品应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二)CQC撤销、注销认证证书的产品;
(三)认证产品的更改未经确认或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未经确认。
7. 处罚
7.1获证企业有滥用标志行为的,CQC除暂停或撤销其认证证书、责令其采取纠正措施外,必要时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罚。
7.2认证标志不得伪造和非法印制,对违反规定者,将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罚。
如何申请CQC
(一) 新申请的提交
目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受理CQC标志认证申请是通过网络在线和书面两种方式(主要以网络在线为主);在线申请(第一次)时需要在网站上注册用户www.cqc.com.cn ,成为合法用户。注册时,需要详细填写用户信息,这样可以简化以后再次申请所填信息;注册成功后网络将自动提供申请人所需认证有关公开性文件、申请指南、其他资料信息。
在进行申请时可根据申请的情况来填写申请书:
1.CQC标志认证证书是根据需要来选择中文、英文版本,因此需要用正确的简体中文、英文填写申请书;国内申请人需要英文的认证证书,境外申请人需要中文的认证证书时,要求申请人准确翻译有关内容。
2.申请人同时申请CCC+CB或CQC+CB认证时,只要在CQC网络上选择CCC+CB或CQC+CB即可同时提交两份申请书。申请CB时需注意填写翻译准确的英文信息。
3.请认真阅读各类产品的划分单元原则和指南,以保证在一个申请中申请多个型号规格产品时,这些型号为同一个申请单元。
4.在一个申请中一个型号规格产品具有多个商标或多个型号规格产品具有多个商标时,应注意确保这些商标为已注册过或经过商标持有人的授权。
5.在申请多功能产品时,确定产品的类别时应以产品的主要功能的检测标准来确定。
6.初次申请:由于初次申请需要进行工厂审查,因此填写申请书
时应选择“首次申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需要进行《初次工厂审查》、希望工厂审查时间。
7.再次申请:再次申请不需要进行工厂审查,因此填写申请书
时应选择“再次申请”,在工厂编号栏中填上相应的编号。
8.变更申请:变更申请是在获证基础上对产品进行改变,因此填写申请书时应填写原证书编号,获得新证书时需要退回原证书。
9.派生产品申请:派生产品与已获证产品为同系列的,同一安全单元的产品。填写申请书时应注意在备注栏中填写与原产品的差异尤为重要,这样可以有助判断出是否需要进行送样进行型式试验。
填写申请信息中的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名称应填写法人名称,不应填写个人名称。
对于书面申请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收到申请人提交CCC书面申请书后,将相应申请信息(厂家+产品)录入到CQC网站上,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申请人,并将网上的电子版本的认证有关公开性文件、申请指南、其他资料信息等转化成纸面形式传真或其他媒质通知给申请人。申请人填写CCC书面申请书也应注意上述问题。
(二) 新申请的受理
申请人填写完申请信息后,根据产品的类别,就会被相应的产品处室的认证工程师所受理,该申请就会被赋予一个唯一的申请编号,即表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正式受理该申请,在该申请获证之前,申请人应及时、经常地进入自己的用户内查询该申请代码,就可以了解到该申请的全部信息和进程。申请人书面申请书提交后,产品认证工程师受理后,会将相应的申请编号通知申请人。新申请获得唯一的申请编号后,产品认证工程师通过网络会在申请人的注册用户内发给申请人一个该申请的“产品评价活动计划”此项内容包括从提交申请到获证全过程的申请流程情况:
1) 申请认证所需提交的资料(申请人、生产厂、产品等相关资料);
2) 申请认证所需提供的检测样品型号和数量以及送交到的检测机构;
3) 认证机构进行资料审查及单元划分工作时间;
4) 样品检测依据的标准、预计的检测周期;
5) 预计安排初次工厂审查时间,根据工厂规模制订的工厂审查所需的人天日数。
6) 样品测试报告的合格评定及版发证的工作时间;
7) 预计的认证费用:申请费、批准与注册费、测试费(包括整机测试、随机安全零部件测试)、工厂审查费;
申请人按照“产品评价活动计划”规定提交技术资料和样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多个型号规格产品申请,应提供各型号规格产品的差异说明,样机应是具有代表性型号,覆盖到全部的型号规格避免送样型号重复;
2.需要进行整机和元器件随机试验时,除整机外还需提供元器件技术资料和样品;
3.派生产品申请应提供与原型机之间的型号规格产品的差异说明,必要时提供原型机的试验测试数据。
4.境外工厂需要初次工厂审查时,应填写《非常规工厂审查表》,提供产品描述,产品描述经实验室确认后,即可在型式试验阶段进行工厂审查。
5.变更申请应将变更申请书与原证书一同寄回。
实验室验收样机,样机验收合格后,申请人应索取“合格样品收样回执”以便试验周期是否超期的查询;若样机不符合要求实验室将“样品问题报告”发给申请人。申请人整改后重新补充送样,验收合格后发给申请人“收样回执”。
认证工程师收到寄送的申请资料,经审核合格后,并获知到样品已送到指定实验室后,向实验室下达检测任务。样机的检测周期进入到倒计时阶段。样机在进行检测过程中,若出现可整改的不合格项,实验室填写《产品检测整改通知》,描述不合格的事实,确定整改的时限,同时还向申请人发出“产品整改措施反馈表”,由申请人在落实整改措施后填写并返回检测机构。实验室对申请人提交的整改样品、相关文件资料和填写好的“产品整改措施反馈表”进行核查和确认,并对原不合格项目及相关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检测机构继续进行检测。只有当全部不合格项整改合格,检测周期才重新开始计时。
申请人应及时登陆网站www.cqc.com.cn了解到申请的信息、进程。申请人应配合认证工程师的工作,及时提交所需的认证资料和样品,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应和认证工程师联系。
书面方式申请的,认证工程师也会将上述提到的信息转化成纸面形式传真或其他媒质通知到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