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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割的火灾危险性及预防对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7-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manage  浏览次数:391
核心提示:一、焊割工艺与典型火灾案例   焊割是焊接与切割的合称,在实际生产与生活中,人们通常将电弧焊接与电弧切割统称为电焊作业。利用电弧的高温,使两金属件连接处加热熔化,以造成金属原子之间和分子间的结合而得到永久连接的方法,称为电弧焊接。利用电弧高温,使两金属
 
 
一、焊割工艺与典型火灾案例 

  焊割是焊接与切割的合称,在实际生产与生活中,人们通常将电弧焊接与电弧切割统称为电焊作业。利用电弧的高温,使两金属件连接处加热熔化,以造成金属原子之间和分子间的结合而得到永久连接的方法,称为电弧焊接。利用电弧高温,使两金属件断开处加热熔化,以造成金属原子间和分子间断裂而得到永久分开的方法称为电弧切割。焊割这种产生工艺主要有气焊、气割、电弧焊接、电弧切割、碳弧气刨、等离子切割等各种不同的方法。由于焊接于切割均属于明火作业,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特点,又常常与可燃、易燃物质以及压力容器打交道,存在着较大的火灾爆炸危险性。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因焊割作业引起的重特大火灾事故频繁发生,给人们留下了惨痛的教训。1993年2月14日,河北省唐山市东矿区林西百货大楼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死亡81人,伤53人,直接经济损失401.2万元,火灾原因系焊工作业时电焊熔渣落在家具厅可燃物上引起火灾。1994年11月25日,海南省儋州市那大商场一个体户违章电焊,电焊火花点燃衣物引发火灾,烧毁摊位393个,直接经济损失1500万元。1996年11月20日,香港嘉利大厦违章电焊引起火灾,死亡40人,烧伤81人,大火持续燃烧21个小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1998年8月26日,江苏省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火灾,死亡14人,受伤14人,火灾系无证焊工陈朝新在住院楼四楼净化室拆风机时,违章切割,熔珠溅落在海绵等可燃物上引发大火。2000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大厦因电焊工王成太等人电焊作业时,电焊火花溅落到地下二层的可燃物上引发火灾,造成死亡309人,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275万元的人间惨剧。2003年9月4日,前苏联“基辅号”航母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船厂进行改装,在电焊时点燃可燃物发生火灾,2名工人死亡。2005年7月21日,山东省栖霞市蛇窝泊镇某冷藏厂因电焊工李某操作失误,致使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50余万元,李某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徒刑。电焊引起的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洛阳东都大厦特大火灾事故,不仅给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巨大冲击,而且还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高度关注,震惊海内外。

  那么,究竟是哪些原因使焊接、切割作业常常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呢?诚然,焊接、切割使用的设备和能源都有一定的火灾危险性,但往往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都不在于这些设备和能源的本身,绝大多数是由于在焊接、切割作业中人们的思想麻痹、操作不当、制度不严、安全措施落实不力引起的。因此,做好焊割作业的火灾危险性分析,找出常见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探索相应的预防对策具有重大意义。

  二、焊割作业的火灾危险性

  焊割作业的对象为金属器件,按照物质燃烧理论,其本身不能燃烧并无多大的火灾危险性。焊割作业之所以存在火灾危险性,主要是由于作业的高温性、周围环境物质的可燃性及作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缺乏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造成的。

  (一)焊割作业的高温性。电弧焊接时的中心温度可达6000-7000℃,电弧切割的中心温度可高达16000℃左右,焊割作业时,焊花在飞溅过程中,温度虽有所下降,但其温度也在1000℃左右,开始飞溅时是呈燃烧状态,有的较大颗粒熔化金属,持续燃烧时间在30秒以上,燃烧金属在自重力的作用下,会使炽热的金属颗粒穿越垂直管道和建筑物的缝隙、孔洞。由于大多数可燃物的燃点都小于500℃,尤其是木材它的燃点在250-300℃之间,所以焊花极易点燃可燃物而引发火灾。如果在可燃气体存在的场所,就会发生爆炸事故。当焊花沿管道、孔洞、缝隙垂直降落到可燃物上,又往往容易引起异域火灾。因此,焊割作业的高温给火灾发生提供了良好的能源(温度)基础。

  (二)焊割作业周围环境物质的可燃性。焊割作业的环境十分往往复杂,常见的焊割场所与对象有进行室内装修装饰的建筑,用以存放可燃液体或气体的管道与容器,周围存在可燃性物质的堆垛或易燃性物品容器的场地等。这些场所或对象都不同程度地存放着可燃性物质或易燃易爆物品,一旦造成焊割火花或熔珠,极易引起燃烧甚至爆炸。

  (三)焊割作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的缺乏性。《消防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然而,在当前社会转型、企业改制的过程中,一方面是大量的焊割作业人员从企业单位流向市场,其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从有序进行转变为无组织管理;另一方面是大量的农村焊割作业人员涌向城市,承接各种焊割作业任务,其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更是难以得到落实。长期下去,必然会导致焊割作业人员整体的消防安全知识缺乏,消防安全素质低下,在作业中就出现思想麻痹、冒险蛮干、违章作业等现象,使得焊割作业的火灾危险性进一步增大。

  (四)监督管理的薄弱性。《消防法》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有的企业和单位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单位既无消防安全组织网络,也无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焊割作业等高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没有领导和职能部门过问,防范措施得不到落实,作业时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由于警力有限,工作任务繁重,对社会上的焊割作业的安全监管也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监管上存在真空,也容易引发事故。

  三、焊割火灾爆炸事故的常见原因分析

  一是在焊接、切割作业中,炽热的金属火花到处飞溅引燃可燃物是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1993年2月14日,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特大火灾事故,2000年洛阳东都大厦特大火灾事故都是高温金属焊渣掉落在可燃物上阴燃蔓延成灾的。二是焊接、切割时的热传导,引燃焊、割件另一端的可燃物着火成灾。三是焊、割金属容器时,由于残存的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未彻底清除,没有采取置换、冲洗和取样分析,就盲目焊、割,往往容易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常见的有对汽车油箱、油轮油舱、油桶、乙炔发生器、小型金属容器等的焊、割作业。四是对大型油罐、煤气柜等设施进行焊、割作业,往往能引起人员的足够的重视,但对这些大型设施的配套附件如管道、法兰等焊、割作业时容易忽视,从而导致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五是对临时进行焊、割作业的现场,没有进行认真检查或没有彻底消除可燃物质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六是在喷漆、油漆车间或刚喷漆、油漆过的部位进行焊、割作业时容易导致火灾。七是在用稻草、软木、木屑、棉、麻、发泡塑料等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冷暖气管道、恒温室、冷藏库内进行焊、割作业时,容易造成火灾事故。八是安装或抢修冷却塔时,由于其内部的大量散热片是采用易燃的聚丙烯薄片做成的,当它着火时,冷却塔内通风条件较良好,因而燃烧速度快,易酿成大火。九是在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存在的场所,进行电弧焊接时,搭头处冒出的电火花,常常引起燃烧和爆炸。十是在气焊、气割时使用的氧气、乙炔气,因泄漏遇焊、割作业明火也常常引起爆炸事故。

  四、预防焊割作业火灾的对策

  火灾的预防,都是以破坏物质燃烧条件为基础的。因此,针对上述焊割作业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爆炸成因的分析,笔者认为,在进行焊、割作业时,应采取以下预防对策。

  (一)作业前的安全准备工作。检查焊、割设备是否完整好用,预防因设备故障而引发火灾事故;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彻底清除各种易燃可燃物质,使其与作业地点的安全间距不少于10米;认真检查焊、割件内部结构情况,清除内部易燃易爆物质;检查焊、割件连接部位情况,防止热传导引起火灾事故;选择好安放乙炔气瓶、氧气瓶或电弧焊设备的位置;作业人员应穿着帆布工作服,在现场配备相应型号足量的灭火器材,大型施工时,可将消防车开至作业现场监护,以便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实施扑救。

  (二)作业中的安全操作。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禁止明火区域内作业时,应把焊、割件拆到安全地带进行焊、割,对确实无法拆卸的,要把焊、割部位或设备与其他易燃可燃物质进行严密隔离。还可采用喷水的办法,将可燃物浇湿,增强其耐火能力;对可燃气体容器、管理进行焊、割作业时,应将隋性气体、蒸气或水注入容器、管道内,把可能残存的可燃气体置换出来。对储存过易燃液体的设备和管道,应采用热水、蒸气或酸液、碱液把残存的易燃液体清洗干净,对无法溶解的污染物,应先铲除,后清洗;在对设备作业前,要打开全部入孔、阀门进行卸压。在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作业时,应先进行通风,经检测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浓度在安全浓度内方可作业;对容器内的可燃气体含量、各种易燃易爆物质的闪点、燃点、爆炸极限要进行持术测定,在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方可开始作业。

  (三)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彻底清查作业现场有无留下火种,必要时,要在焊、割作业结束后,派专人在现场监护30-40分钟;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焊、割作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变当前我国焊割行业现行管理体制下,大多数从业人员尚处于无组织、无归口部门管理、无管理人员具体抓这个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从业群体消防安全管理的局面。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政府领导、行业管理、从业人员参与、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要严格落实焊工必须经安监、公安消防、劳动等部门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的制度;要严格落实三级动火审批制度,焊工没有操作证、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了解现场和容器设备内部情况、未采取动火监护措施、未进行气体测爆等情况存在时,不应肓目进行焊割作业。

  (四)强化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焊割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一是要加强对焊割作业人员的组织管理,使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有序运作。企业中的焊割作业人员,单位应定期组织对其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于无管理单位的焊割作业人员,安监、劳动等部门应进行归口管理,组织培训。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经常对焊割作业现场、培训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消防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要使从业人员不但掌握焊割作业的防火防爆知识,还要使他们懂得灭火处置方法。目的是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在作业中时时要有消防安全意识。

  随着生产工艺的不断更新发展,焊割环境也会越来越复杂,加上焊割作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参差不齐,焊割火灾预防难度会越来越大,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防止和减少焊割作业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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