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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式超市的火灾危险性及预防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7-31  来源:互联网  作者:manage  浏览次数:833
核心提示:近年来,随着零售行业的快速发展,许多城市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要,纷纷新建、改建了体量大、功能多、装饰豪华的大型仓储式超市。仓储式超市就是集高架仓库和大型购物商场于一体的大型超市。在建筑上一般多采用单层或多层(一般不超过四层)、高空间、大跨度的设计
 
 
近年来,随着零售行业的快速发展,许多城市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要,纷纷新建、改建了体量大、功能多、装饰豪华的大型仓储式超市。仓储式超市就是集高架仓库和大型购物商场于一体的大型超市。在建筑上一般多采用单层或多层(一般不超过四层)、高空间、大跨度的设计,占地面积较大,一旦发生火灾,蔓延极其迅速,毒性和烟的影响也较为突出;不仅会带来财产的重大损失,且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因此,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就仓储式超市的火灾危险性及预防对策作一些探讨。

  1、超市的火灾危险性

  1.1营业面积大,火灾扑救难仓储式超市的建筑面积一般都比较大,小的数千平方米,大的数万平方米,如此大的营业面积,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蔓延到整个超市,加之超市的商品周转很快,除了大量陈设在柜台内、货架上供顾客选购外,高架库房内还有大量的储存物品。这些高架仓库大多为大跨度、高空间、框架式结构,通风效果良好,因而一旦发生火灾,蔓延极其迅速,易形成大面积立体火灾,给火灾扑救造成一定的难度,同时毒性和烟的影响也较为突出。

  1.2、可燃物品多,火灾蔓延快仓储式超市存储和销售的商品五花八门,一般都在3万~6万种左右。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各类等级都有,如:甲类有60°以上白酒等;乙类如樟脑、赛璐珞性质类商品等;丙类如食用油等;还有一些商品,如指甲油、摩丝、发胶和小包装的有机溶剂以及乙烷气(打火机用)、火柴等,均属易燃易爆危险品。超市的商品大多采用自选式货架、柜台,有些商品如服装鞋帽,各类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箱包等,还悬挂展示在超市的空间;另外超市还有熟食销售,需用电加热器、煤气、液化气等明火。高度集中的商品,开架售货的方式,且柜台、货架之间的距离一般都比较小,基本上毗连成片。绝大部分超市防火分隔设施不是防火墙而是防火卷帘,一旦发生火灾,如果防火卷帘功能不能正常发挥,就会导致大火迅速蔓延,造成严重损失。

  1.3、人流量大,疏散困难大型超市在营业期间人员十分密集,一般情况下同时容纳人员数以千计,在节日营业高峰时则可达近万人之多,而各类人员消防安全素质良莠不齐,发生火灾后,容易产生恐慌和骚乱情绪,主要表现为夺路而逃,相互挤压,相互践踏,易造成群死群伤;而部分大型超市内部货架林立,宣传广告将疏散指示标志遮挡,顾客置身其中如入迷宫,令人晕头转向。再加上消防通道堵塞,消防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距离和疏散宽度达不到规范要求,应急照明和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短缺或尺寸较小,缺乏必要的逃生自救器材等种种不利因素,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和救人均十分困难。

  2造成大型超市群死群伤事故的主要原因

  2.1火灾中烟气的毒害大量的统计数据表明,在火灾死亡人员中约有90%以上的人死于烟气中毒。可以说,火灾中的烟气是超市造成群死群伤的头号杀手。由于超市内存在大量可燃物,火灾发生后会产生大量的烟和有毒气体,简称“烟气”。火灾中烟气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麻痹作用、毒害作用、缺氧窒息作用、刺激作用、高温作用、减光作用。由于超市空间大,无遮挡物,发生火灾后这些烟气会很快充满所有的空间,进而封闭所有安全通道,造成人员疏散逃生困难,同时也增加灭火难度。

  2.2安全疏散困难,是造成超市群死群伤的重要原因人员疏散困难主要是由于人员多造成的。超市多建于大型居民小区或商业中心附近,加之这类场所是冬暖夏凉,商品种类繁多,涉及人们生活所需的各个方面,因此人们不论有无购物的需求,都会在闲暇之余到超市逛逛。大型超市一般可达10000人/天,节假日期间,超市的顾客流量可高达20000~25000人/天,远远超过了超市的承受能力。而且大部分顾客一次购物数量较多,有的还使用推车,一旦发生火灾,立刻就会引起混乱。由于这些顾客注意力都集中在购物上,对建筑物内的环境、安全疏散设施不熟悉、不注意观察,火灾后,出于本能,人们都有强烈的逃生欲望,往往会出现慌不择路的现象,加之烟雾迷漫且高温有毒,极易使人迷失方向,人群拥塞在通道上,造成秩序混乱,极容易出现相互拥挤,在短时间内难以疏散,一些弱势群体会被挤倒在地,将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2004年12月31日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迪厅发生火灾,造成153人死亡,360多人受伤。目击者说,大火发生在午夜,火灾发生后,浓烟很快在迪厅中散开,入口处发生了踩踏行为。当地电视台的画面显示,年轻人的尸体“蜷缩”在人行道边,旁边不停有人在从迪厅里抬出尸体。“人们不停地推挤,互相从对方的身体上跳过去,以便赶紧跑出去,”一位幸存者说,“看起来就像一个‘人浪’,当有人在跑到门口跌倒时,其他人就从他的身上跳过去,或把他们推到一边。”这起火灾的惨重教训正说明了这一点。

  2.3安全疏散设施设计不合理,出口缺少或被遮挡,是造成群死群伤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实际中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据统计,目前有很多超市是在原有老建筑基础上改建而成的,也就是说原来的使用用途并不是超市,后来改做超市,但往往安全疏散设施尤其是疏散楼梯还是原来的,没有任何改变,导致疏散设施不能满足超市的要求。

  (2)绝大部分超市内部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均位于走道上部,商家根据经营的需要,制作一些商业广告悬挂于走道上方且明显大于疏散指示标志灯。另一方面,货架均高于2m,上方又放置部分商品,所以人们根本无法根据疏散指示标志灯迅速准确判断安全门所在位置。

  (3)安全门不能及时打开。由于超市均是开放式经营,除开放收银台附近的安全出口外,其他的安全门均不是处于正常的开启状态。商家为解决防火与防盗的矛盾且又能节省经费开支,不愿意每一个安全门处设一名工作人员,一般做法是采用门栓与细铁丝加以防范,有的甚至上锁巩固。遇到消防部门来检查,超市工作人员互相对讲机通知,将安全门打开,检查人员一走又恢复原状,与消防监督部门“打游击”、“玩游戏”。

  2.4员工不会组织疏散,顾客缺乏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众聚集场所要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其员工应掌握火灾情况下如何及时有效地组织在场群众有序疏散,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但实际情况却与法律的要求相差甚远,很多单位有灭火疏散预案却只停留在纸上,既不进行演练,员工对其内容也不熟悉,有的即使组织了疏散演练,也仅是走过场而已,起不到真正的作用。因而当发生火灾时,组织在场群众疏散行动迟缓,有的根本就无人组织,自顾逃命,有的超市甚至怕人们抢商品故意不让打开安全门,最终酿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2004年8月1日,巴拉圭首都亚松森一家大型超市发生大火,造成500余人死亡,140多人失踪,就是由于火灾发生后,超市负责人怕人们抢商品或不结帐故意不让打开安全门而造成悲惨后果。顾客缺乏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也是超市火灾群死群伤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当火灾发生时,许多在场群众不知如何安全逃生,更不知怎样自救,致使一些本不应该丢掉生命的人,却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如有的人不听劝阻纵身跳楼,结果被摔死或摔伤;有的人逃生时不做简单防护,致使烟气中毒倒下;有的人被火围困不知所措,结果被烧死在火场。如2002年4月21日,海南省某市一购物中心发生火灾,7名被困群众不听消防队员的反复劝阻,从商场四层跳楼逃生,结果全部死亡。

  3、超市消防安全对策

  3.1严格把关,加强“源”头管理新建、改建的超市,必须严格消防审批制度,消防监督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施工、违法使用超市的查处力度。建审部门要严格把关,建立大型超市建审会审制度,大力推广使用电磁门、推闩式外开门等实用性疏散设施。工程验收时应充分吸收监督管理、司令部战训等部门参加。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应对超市的规章制度、责任制的签订、人员培训情况、疏散预案的制订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通过加强消防监督部门的内部管理,层层把关,有效杜绝“放水”现象,从源头上杜绝隐患。

  3.2深入贯彻公安部61号令,促进超市领导和职工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主体意识2002年5月1日施行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也称61号令),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明确要求单位全体员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自己的一份职责,通过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使他们充分意识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一旦发生重特大灾,势必造成重特大财产损失或重特大人员伤亡,给国家、社会带来经济损失,给众多家庭带来痛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到单位的生存;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许多人的家庭幸福,更关系到自己的家庭幸福。

  3.3加强日常防火管理超市应按照《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加强超市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抓好落实;应在超市各个部门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对出租柜台,其防火安全责任必须分清,并纳入超市的统一管理之中;超市应配备必要的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职工及重点工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每2h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制订灭火预案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超市要建立定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制度,并加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值班检查;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使消防器材能完好使用;要建立防火档案,对超市的防火工作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在日常管理中,应重点加强明火管理,严格履行用火审批制度,营业区与动火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现场必须有人监护,备有消防器材,做好灭火准备。对易燃品管理也要加强,超市内经营指甲油、摩丝、打字纸、丁烷气等易燃危险商品时,应控制在两日的销售量以内,同时要防止日光直射,与其他高温电热器具隔开,妥善进行保管。地下超市严禁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发令枪纸、汽油、煤油、酒精、油漆等易燃商品,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钟表、照相机修理等作业使用的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液体清洗零件时,现场应禁止明火。对日用少量易燃液体,要放至封闭容器内,随用随开,未用完的要送回专用库房,现场不得储存。

  3.4制定边整改边报批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由于目前大多数超市为全国或全球连锁超市,超市在整改火灾隐患时所需资金必须报经总部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动用资金,这无形之中就延缓了火灾隐患整改期限。对此,单位应制定边整改边报批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据调查,我市某家超市存在10天就能整改完的火灾隐患,为办理经费审批手续整整等了2个月的时间。

  3.5确保疏散设施完好好用为切实解决疏散批示标志不实用的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超市内部疏散走道严禁悬挂广告条幅;二是增加发光板类地面疏散指示标志,达到市场内安全疏散标志明显有效、疏散线路简捷明了的目的;三是将安全门上方的安全出口标志灯增大;四是将安全门设置为具有报警功能的推闩式外开门或电磁门;五是安装安全监控录像系统,增加巡逻保卫人员,并配备对讲机设备,有效解决安全门上锁,防火与防盗相矛盾的问题。

  3.6保证人员通行和安全疏散通道面积超市营业厅作为公共场所,顾客人流所需的面积应予充分考虑。这方面目前国内尚无规范明确规定,但根据实际情况和参考国外经验,货架同人流占有的公共面积比例为:综合性大型超市或多层超市一般不小于1∶115;较小的超市最低不小于1∶1。人流所占公共面积,按高峰时间顾客平均流量人均占有面积不小于0.4㎡。柜台分组布置时,组与组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m。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型仓储式超市将会越来越多,且前景看好,但其存在的火灾隐患令人担忧。笔者在此呼吁有关部门尽快编制有关仓储式超市建筑防火的专门规范和标准,对其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诸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于大型超市的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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