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电源应显示主电电压、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并应设主电、充电、故障和应急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故障状态用黄色,充电和应急状态用红色。
2、应保证主电和备电不能同时输出,并能以手动、自动两种方式转入应急状态,且应设只有专业人员可操作的强制应急启动按钮,该按钮启动后,应急电源应不受过放电保护的影响。
3、每个供电支路均应单独保护,且任一支路故障不应影响其他支路的正常工作。
4、应能在空载、满载10%和超载20%条件下正常工作。
5、当串接电池组额定电压大于或等于12V 时,应对电池(组)分段保护.每段电池(组)额定电压应不大于12V,且在电池(组)充满电时,每段电池(组)电压均应不小于额定电压。
6、 应急电源在下述情况下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并指示故障的类型,声故障信号能手动消除。当有新的故障信号时,声故障信号应再启动,光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
a) 充电器与电池之间连接线开路、短路;
b) 应急输出主线路及支路连接线的开路、短路;
c) 应急控制回路的开路及短路;
d) 在应急状态下,电池电压低于过放保护电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