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
闽山 |
型号 |
JPS0.8-19 |
风压 |
0.8(Pa) |
风量 |
19(m3/min) |
喷液量 |
10(L/min) |
泡沫剂浓度 |
≥12(%) |
功率 |
≥4(Kw) |
适用范围 |
消防车用 |
重量 |
3(kg) |
类型 |
消防枪 |
发泡量 |
6(m3/min) |
外形尺寸 |
20,25(mm) |
泡沫稳定时间 |
4(min) |
泡沫倍数 |
2 |
灭火剂类型 |
气体灭火器 |
| |
消防软管卷盘由阀门、输入管路、轮辐、支承架、摇臂、软管及喷枪等部件组成,以水作灭火剂,能在迅速展开软管的过程中喷射灭火剂的灭火器具。一般安装在室内消火栓箱内,是新型的室内固定消防装置。[1] 适用于扑救A类碳水化合物如纸质、木质和棉麻织物等物质初起的火灾。引用标准GB 197 普通螺纹 公差与配合(直径1~355Mm) GB 6246 有衬里消防水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7956 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3产品分类 3.1 软管卷盘按其所使用的灭火剂分为水、干粉、1211、二氧化碳、泡沫软管卷盘五类。其规格如表1所示。表1
软管卷盘类别 | 规格 | 额定工作压力 MPa | 喷射性能试验时软管卷盘进口压力 MPa | 射程 m | 流量(喷射强度) kg/min | 备注 |
水软管卷盘 | 0.8 | 0.8 | 0.4 | ≥6 | ≥24 | |
1.6 | 1.6 |
1.0 | 1.0 | 额定工作压力 | ≥12 | ≥120 | 消防车用 |
1.6 | 1.6 |
2.5 | 2.5 |
4.0 | 4.0 |
干粉软管卷盘 | 1.6 | 1.6 | ≥8 | ≥45 | |
≥10 | ≥150 | 消防车用 |
121l软管卷盘 | 2.5 | 2.5 | ≥8 | ≥40 | |
1.6 | 1.6 |
二氧化碳软管卷盘 | 15 | 15 | ≥4 | ≥60 | |
泡沫软管卷盘 | 0.8 | 0.8 | ≥10 | ≥60 | |
1.6 | 1.6 | ≥12 | ≥120 | |
3.2 软管卷盘的型号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 软管卷盘的型号编制为: 使用灭火剂种类代号: S——水; Y——1211; T——二氧化碳; F——干粉; P——泡沫。 3.2.2 软管卷盘型号示例如下: 灭火剂为水、额定工作压力为0.8MPa、软管内径为19mm的软管卷盘,其型号为; JPS 0.8—194技术要求 4.1 喷射性能 软管卷盘应按第5.1条规定进行喷射性能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l规定。 在20±5℃时,蛋白泡沫灭火剂的发泡倍数应不小于6.0倍,25%析液时间应不小于90s;合成型泡沫灭火剂的发泡倍数应不小于5.0倍,25%析液时间应不小于60s。 4.2 密封性能 软管卷盘应按第5.2条规定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其任何部位均不得渗漏,软管缠绕轴应不发生明显变形。 4.3 卷盘管路的耐压性能 卷盘管路应按第5.3条规定进行水压试验。管路各部分不得有可见变形。水压试验的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5倍。经过耐压试验后卷盘应能正常使用。 4.4 耐腐蚀性能 软管卷盘应按第5.4条规定,进行盐雾腐蚀试验。其表面应无起层、剥落或肉眼可见的点蚀凹坑。经过盐雾腐蚀试验后的软管卷盘应能正常操作。 4.5 抗载荷性能 对使用时暴露在外的软管卷盘,应按第5.5条规定进行抗载荷性能试验。试验后其密封性能应符合第4.2条规定。 4.6 结构要求 4.6.1 在软管卷盘内应有清除通路内残留灭火剂的措施。 4.6.2 卷盘旋转部分应能绕转臂的固定轴向外作水平摆动,摆动角应不小于90°。 4.6.3 单人使用的软管卷盘应设有保险机构,保证未打开进口阀时,软管不能展开。 4.6.4 卷盘进口阀的开启和关闭方向应有明显的标志。顺时针方向为关闭。 4.6.5 软管与卷盘的连接应保证软管缠绕时.靠近连接部位的软管不扁瘪。 4.7 转动性能 单人使用的软管卷盘,其转动的启动力矩应不大于20N·m。其余软管卷盘的启动力矩应不大于120N·m。 4.8 外观质量 卷盘表面应进行耐腐蚀处理。涂漆部分的漆层应均匀。 4.9 喷枪性能 4.9.1 喷枪应带有开关,且“开”与“关”的转换应由一个动作完成。 4.9.2 使用水的喷枪应为直流型或直流喷雾混合型。 4.9.3 喷枪的螺纹应符合GBl97中内螺纹7H级、外螺纹8g级的要求。螺纹应表面光洁、牙形完整。 4.9.4 喷枪在软管卷盘1.5倍额定工作压力下不得产生明显变形或断裂现象。 4.9.5 喷枪应按5.7.3条规定,从离地面1.50m高处自由落下。试验后喷枪应无碎裂并能正常操作使用。 4.9.6 使用1211和二氧化碳的软管卷盘的喷枪,其握持部位应有隔热措施。二氧化碳软管卷盘的喷枪还应有除静电措施。 4.10 软管性能 4.10.1 软管的规格及其内径,长度和相应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