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
ABC |
型号 |
4KG |
风压 |
12(Pa) |
风量 |
5(m3/min) |
喷液量 |
12(L/min) |
泡沫剂浓度 |
10(%) |
功率 |
10(Kw) |
适用范围 |
公共场所 工厂 超市 |
重量 |
4(kg) |
类型 |
手提式灭火器 |
发泡量 |
12(m3/min) |
外形尺寸 |
50(mm) |
泡沫稳定时间 |
20(min) |
泡沫倍数 |
5 |
灭火剂类型 |
干粉灭火器 |
规格 |
4KG |
大量供应灭火器,欢迎来电订购!!15914113900 林生使用方法 干粉灭火器最常用的开启方法为压把法。将灭火器提到距火源适当位置后,先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的干粉松动,然后让喷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拔去保险销,压下压把,灭火剂便会喷出灭火。开启干粉灭火棒时,左手握住其中部,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右手拔掉保险卡,旋转开启旋钮,打开贮气瓶,滞时l-4秒,干粉便会喷出灭火。 存放要点 一、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宜由干粉储存容器、容器阀、安全泄压装置,驱动气体储瓶、瓶头阀,集流管、减压阀、压力报警及控制装置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干粉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驱动气体储瓶及其充装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1.6MPa或2.5MPa压力级,其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85,其增压时间不应大于30s。 3、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及额定排放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干粉灭火系统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16668执行。 4、干粉储存容器应满足驱动气体系数、干粉储存量、输出容器阀出口干粉输送速率和压力的要求。 二、驱动气体应选用惰性气体,宜选用氮气;二氧化碳含水率不应大于0.015%(m/m),其它气体不得大于 0.006%(m/m);驱动压力不得大于干粉储存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 三、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布置应方便检查和维护,并宜避免阳光直射。其环境温度应为—20℃~50℃。 四、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的储存装置间内。专用储存装置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靠近防护区,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通道。 2、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宜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并应设应急照明灯具。 五、当采取防湿、防冻、防火等措施后,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