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数据统计           欢迎到【弱电论坛】来学习和讨论问题!

★电工电气产品供求、电气展会、人才、电气技术文章、图库、电气技术论坛等相关内容,请跳转至【电气之家网】--- 可直接使用本站会员名和密码登陆!(首次使用需要激活账户)
标王 热搜: 网络监控  弱电  机房及机柜内部的理线方法  楼宇对讲  CAD  门禁  综合布线  ar800-hn  工资  面板 
 
 
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 » 消防灭火 » 政策规范 » 正文

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关于加强古建筑防火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7-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manage  浏览次数:1030
核心提示: 【时 效 性】失效【法规名称】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关于加强古建筑防火工作的通知(节录)被1984年发布的《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代替【法规分类】公安【颁布部门】国家文物局/公安部【颁布日期】19810626【实施日期】19810626【失效日期】19840208【正 文】国家文物
 
 

【时 效 性】失效
【法规名称】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关于加强古建筑防火工作的通知(节录)被1
984年发布的《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代替
【法规分类】公安
【颁布部门】国家文物局/公安部
【颁布日期】19810626
【实施日期】19810626
【失效日期】19840208
【正 文】
国家文物局 公安部 关于加强古建筑防火工作的通知 (节录)
被1984年发布的《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代替
各省、市、自治区文物局(文化局、文管会)、公安厅(局):
我国古建筑、博物馆、文物库房等多系砖木结构,火灾是它的最大危害。一部分古建筑地处崇山峻岭之中
,交通不便,水源短缺,危险性更大。这些砖木结构的建筑一旦着火,短时间内就可变为灰烬,损失无法挽回
。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高堂大厦、琼楼玉宇、弥山别馆、跨谷离宫,由于自然或人为的火灾,顷刻之间化为
乌有。秦代的阿房宫、始皇陵,“楚人一炬,可怜焦土!”明清两朝的北京故宫,几百年间烧毁过多少次,现
在真正的明代以前建筑,已经所剩无几了。解放以后,情况有了许多改进;但毁于火灾的珍贵古建筑也都不在
少数。如福建宋代建筑甘露岩,结构精巧,海内仅有,被使用者不慎,一把火烧光了。河北省遵化县清东陵中
完整宏伟的康熙景陵大碑楼,由于未安避雷针,雷雨之日轰然一声,化为陈迹。易县清西陵中的光绪崇陵东配
殿,因为违反电气安装规定引起火灾,五间殿宇毁得荡然无存。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这些古建筑,都是前
人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毁掉以后,无法再创造,损失之大难以计算,怎不使人痛心叹息!火灾是保存古建筑
的大敌,这不是危言耸听,是为几千年历史证明了的事实。对此,我们应有足够的认识,再不能等闲视之了。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地文物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对文物的防火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应当把它列在文物安全工作
的首位,经常地摆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认真地抓起来。
二、在最近时期,各地文物、公安部门都应对本地区古建筑、博物馆、文物库房的安全消防工作,联合进
行一次检查。对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要严格管理,确保安全。要求做到:
1.确定一名领导成员为防火负责人,并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2.建立严格的火源、电源管理制度。
3.建立和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训练,并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消防人员。
4.建立防火宣传、检查制度,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检查活动。
5.做好灭火准备工作,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开辟消防水源道路,做好灭火作战计划。
6.国家重点保护的古建筑,不能当作工厂、车库、货站或交给其他有碍于保护、参观的部门使用。对已
经占用的部门,要作出规划,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限期搬迁。在没有迁出之前,要负责保护文物的安全。
今后凡违反规定引起火灾烧毁文物的,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理。
三、对于已经发生的古建筑被焚事件,均应严肃处理。凡渎职失职的工作人员和火灾直接肇事者,都必须
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按情节轻重,分别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决不可姑息迁就。

 
 
 
[ 技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弱电基础 | 常用软件 | 信息发布规则 | 积分规则 | VIP会员注册 | 广告投放 | 弱电培训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京ICP备11008917号-3 | RSS订阅
★本站手机app客户端已上线!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