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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范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不同技术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1-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manage  浏览次数:1466
核心提示:新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四项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规范》)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技术标准有新的规定。笔者对新旧版《规范》等四项国家标准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
 
 

新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四项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规范》)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技术标准有新的规定。笔者对新旧版《规范》等四项国家标准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一些主要技术标准、要求进行了简单的比较,以期对消防监督员更好地执行规范有一定辅助作用。

  一、设置的位置

  新《规范》规定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设置在建筑内的1~3层,不应设置在地下2层及2层以下,不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设置楼层没有限制,且对袋形走道根据不同用途限制在25~40米间。

  二、面积

  新《规范》对设置在建筑内地下一层、地上4层以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面积有明确的限定:一个厅、室,即一个独立单元或俗称一个包房,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如超过200m2,则应进行防火分隔。

  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只对防火分区的面积进行限定:一个防火分区的面积不超过2500m2。

  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地下1层、地上4层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m2。

  三、疏散出口数量

  新《规范》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出口规定: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时,可设置1个疏散出口。

  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公共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但如果一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门。

  四、楼梯间的设置

  新《规范》对设置在建筑内地下1层、地上4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要求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要求5层以上的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楼梯间。

  五、容纳人数及疏散宽度

  新《规范》规定了录像厅等容纳人数1.0人/m2,其他娱乐场所为0.5人/m2。其疏散出口的总宽度按不少于1.0米/百人计算。

  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容纳人数”并无明确规定,仅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的疏散宽度按0.65~0.75米/百人计算。

  六、防火分隔

  新《规范》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与其他场所的分隔有新规定: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同一建筑物内不同功能场所之间的防火分隔并无明确规定。

  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新《规范》对设置在建筑内地下1层、地上4层以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有明确规定: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设在1~3层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也要求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此类场所并无明确规定,但规定超过一定座位数的剧院及会堂、礼堂等场所的观众厅等厅室、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和综合办公楼内的走道、餐厅、商店和无楼层服务员的客房必须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明确规定高层建筑内除地下1层、地上4层以上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八、防烟、排烟设施系统

  新《规范》对设置在建筑内地下1层、地上4层以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防烟、排烟设施有新规定: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以及超过一定长度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此并无明确规定。

  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建筑的某些部位(如面积超过1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房间、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等)应设排烟设施,某些部位(如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九、疏散指示标志

  新《规范》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指示标志有明确规定: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影剧院、体育馆、多功能礼堂等场所的疏散走道和疏散门,提出宜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十、装修材料

  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对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装修材料规定: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不燃)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的装修材料。当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等级可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时,顶棚材料可降低一级,其他装修材料的等级不限。

  新《规范》对设置在建筑内4层及4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装修材料规定,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A级的装修材料,其他部位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以上场所即使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也不能降低装修材料的耐火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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