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油田生产设施项目消防系统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安装和调试(火灾报警系统施工不包括在此程序之内)。
2.0 参考文件
工地贮存和设备保护
管道设计与总布置图
管道制造
管道焊接
钢管的环氧树脂外涂料
钢管的运输与装卸
防火系统
陆上安装工程防火评估
消防剂
表面油漆和防腐层
工艺管道焊接程序
站场工艺管线施工程序
现场材料装卸、保管和发放程序
3.0 消防器材检验和贮存
所有消防器材只有经QC工程师检验合格并经业主认可后才能运到现场。施工班组除复查消防器材应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之外,还需要查对材料的出厂日期,保证所有器材在保质期内。
现场消防器材装卸、保管和发放见现场材料装卸、保管和发放程序。
4.0消防管道安装
消防管道安装执行站场工艺管线安装程序和陆上安装工程防火评估中要求。除了消防目的外,永久性用水的接头不得连接到消防用水网络系统中。永久用水网络系统不得用于电气设备接地,尤其重要的是,直流电不得接地至消防系统管道上。
消防管道系统试压和清扫按照站场工艺管线安装程序要求进行,但必须在试车之前完成。
消防管线地上部分面漆按照8400-A中要求进行刷漆。
5.0消防泵的安装
消防泵的安装程序按动设备施工程序执行。
消防泵的单机试运和联运程序按单机试运和系统联运程序执行。
6.0其它消防设施的安装
6.1 总则
消防设施的施工应严格按施工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改变位置。如果图纸无规定,消防设施的施工应按照业主规范要求进行安装。
6.2泡沫系统的安装
6.2.1 泡沫撬块的安装按静设备施工程序执行,并应符合图纸要求。泡沫罐内的化学药品在泡沫系统试运前加满。
6.2.2 其它泡沫系统设施安装要符合陆上安装工程防火评估中要求。
6.3室外消防设施的安装
6.3.1消防栓应当按照陆上安装工程防火评估中特殊地区防火要求的规定进行安装。
6.3.2室外移动式消防设施只有在机械完工之后按图纸要求摆放。
6.4 室内消防设施的安装
6.4.1 室内消防设施的安装按照构筑物室消防布置要求进行,安装室内消火栓时,必须取出箱内的水龙带.水枪等所有配件。箱体安装好后再复原。消火栓应安装平整牢固,各零配件应齐全可靠。消防栓应安装在建筑物内明显处以及取用方便的地方。
6.4.2室内移动式消防设施应摆放在明显位置,并 挂 牌 注 明 加 药 日 期。
6.5自动灭火系统安装参见火灾报警系统施工程序和仪表施工程序
7.0 消防系统调试
7.1 消防系统调试必须在系统试车之前完成,并且所有参数完全满足设计要求。消防系统调试时业主代表和业主操作人员应参加。
7.2 消防系统管线在调试之前应满足下列要求;
l消防系统管线经试压并清扫合格。
l所有消防设施附件安装完毕。
l试车程序经业主审批。
7.3室内外消防栓的验收应在出水压力符合规范要求条件下进行,并符合下列要求:
l工作泵,备用泵转换运行1-3次;
l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动泵1-3次;
以上控制功能手动和自动操作应正常,并且信号正确。
7.4.泡沫消防系统调试在调试之前应满足下列要求;
l泡沫罐清扫封闭并经业主认可。
l泡沫罐内泡沫液已经加满。
l试车程序经业主审批。
7.5 泡沫消防系统调试应符合规范和图纸要求,同时记录所有数据。
7.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抽验,应符合规范要求,并且做如下控制功能试验:
l工作泵与备用泵转换运行1-3次;
l 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7.7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试运前应满足下列要求;
l所有与系统相关的仪表已经调校完毕。
l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联校完毕。
l试车程序经业主审批。
7.8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试运结果应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试运时应注意安全。
7.9所有移动式灭火器在系统调试之前应加满化学药品,并清查药品有效期。
所有移动式灭火器按图纸要求摆放到位,卤代烷、泡沫、干粉、二氧化炭等灭火设备应放置在明显易的位置,并挂牌注明换药日期和保管人,卤代烷、泡沫、干粉、二氧化炭等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业主规范的条件下进行抽验检查,如有失效应立即更 换。
8.0施工质量记录和检查报告
8.1施工质量记录应与施工同步,能正确、真实反映施工情况,QC工程师和技术员应经常检查各种记录,施工班组应有专人负责记录。
8.2检查报告由QC工程师填写,能真实反映检查内容,质量情况。
8.3施工质量记录和检查表格见质量计划中管道和仪表部分。
9.0 修正如该程序不适于目的工作设计的完成,新的施工习惯或现场新的数据,或业主有新的要求,则应对程序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