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外针对机房设计编制的国家标准只有中国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及1993年版的《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TIA 942《数据中心通信设施标准》是美国通信行业协会标准,我们在编制《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时,学习和借鉴了TIA 942标准中某些适合中国国情的内容,举例来说:“容错”(fault tolerant)这个术语的定义,过去在中国任何规范中都没有出现过,我们采纳了TIA 942对“容错”这个术语的定义,并将其应用到对A级机房的定义中。再如,我们采纳了TIA 942分级标准中的部分内容,结合中国国情制定了中国机房的分级标准。关于主机房是否设置外窗问题,从节能和安全的角度考虑,我们采纳了TIA 942标准中不建议设置外窗的规定。对于机房“接地”问题,过去一直存在争议,没有很好地解决,此次我们学习和研究了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标准IEEE-1100《电子设备供电和接地操作规程》,召集国内知名专家,针对“接地”问题进行研讨,比较好地解决了机房“接地”问题,并将结果反映在了规范当中。对于机房的消防问题,我们学习和研究了美国防火协会标准NFPA75《信息设备的保护》、NFPA76《通信设施的消防》,在消防措施中增加了有关高压细水雾的规定。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根据机房所处行业的重要性、使用单位对机房内各系统的保障能力及由于场地设施故障造成网络信息中断/重要数据丢失在经济和社会上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程度,将机房从高到低的划分为A、B、C三级。TIA 942《数据中心通信设施标准》将数据中心划分为Tier I、Tier II、Tier Ⅲ、Tier Ⅳ四个等级,四级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为Ⅳ、Ⅲ、II、I。
对应关系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TIA-942中的Tier Ⅲ没有与GB50174的等级相对应,为什么呢?在编制GB50174时,编制组对Tier Ⅲ 进行了分析,认为设置 Tier Ⅲ 的主要目的是用于正常维护(不能抵抗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故障),系统采用一用一备或一路市电加一路UPS电源。当系统采用一用一备时,与Tier Ⅳ相比,在设备投资方面没有节省;当采用一路市电加一路UPS电源时,在UPS电源故障或维护时,IT设备将长期运行在市电电源上,市电电源的质量将直接影响IT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电子信息的安全,就目前各地市电电源质量的现状来讲,是不能满足重要机房用电要求的。因此无论是从投资来讲,还是从电源的可靠性上来讲,Tier Ⅲ 都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但我们也不否定 Tier Ⅲ作用,在一些不是非常重要的场所,Tier Ⅲ 还是可以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