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设备安全
设备安全是指:舞台机械设备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长期使用不产生意外事故的能力;在发生临时故障时能在降低后的技术参数下继续工作的能力;舞台机械设备对非正常工作状态的感知、显示和报警的能力。这种能力或性能通常是由机械设计本身和电气控制共同完成的;考虑在演出中尽快能排除舞台机械的临时故障的能力,使舞台机械的故障尽量能不影响演出的正常进行。
涉及设备安全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足够的安全系数
所有机械零部件的选择和设计必须保证在额定载荷和惯性载荷的联合作用下,能可靠的工作并有一定的安全储备,即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安全系数定义为: 所有材料的极限应力与零件的最大工作应力之比。零件的最大工作应力应考虑最大静载荷及动载荷(紧急启制动、碰撞等惯性载荷)作用下产生的应力。例如: 悬挂重物或牵引用的钢丝绳,其安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10; 起重链的安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12; 传动链的安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10; 所有传动系统的部件在选用时应能承受两倍的额定载荷; 初略计算时,传动件和受力件的安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6,精确计算时其安全系数应符合有关标准或规范对该类零件的规定。
2.合适的刚度
舞台机械的主要受力构件应有合适的刚度,以适应舞台表演的需要。通常,规定受力构件的挠度应小于构件跨度的1/1000~1/800,有时,还对挠度的绝对值作出规定,这些构件必须同时满足这两个要求。传动件的扭转刚度、压杆的稳定性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升降台来说,为了获得足够的横向刚度,其计算水平载荷不小于垂直运动载荷的1/20。
3.合理的结构和尺寸参数
为避免或减少某些机械零件由于结构尺寸不合理而产生过大的附加应力或过早的疲劳破坏,设计时应对其结构尺寸给予足够的重视。卷扬系统的零部件比较典型,如:卷扬机驱动卷筒的直径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18倍,滑轮直径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摩擦传动(曳引式传动)的驱动轮直径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40倍等,所有钢丝绳用的配件都要和钢丝绳直径相匹配,钢丝绳接头只能采用那些传递载荷大于80%钢丝绳断裂载荷的接头形式,如:编接接头、合金浇注套管接头、楔型接头、铝合金挤压套管接头和符合规定并正确使用的钢绳绳夹等。卷筒挡边的高度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单层卷绕的卷筒,至少留有两圈摩擦固定圈,钢绳与卷筒或滑轮的偏角应小于4°等。
4.可靠的安全装置
舞台机械设备必须有较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以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一般设备均设有行程极限开关和超行程开关。对吊杆卷扬机或类似卷扬机,还要设松绳保护、跳槽或叠绳保护、超速保护、超载(过流)保护等安全措施并能在非常情况之下显示与报警,在出现危险情况后,控制系统只允许设备向降低危险的向运动。在设备恢复正常状态后,才能继续原来的运动。为了安全的目的,舞台机械的制动机构必须是:两台独立控制的制动器(或液压锁),或机构自锁(含减速器自锁)再加一台制动器。而且,每台制动器均有承担全部传动力矩的能力。在采用两台制动器时,其中一台是工作制动器,另一台是安全制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