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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成因及预防对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7-31  来源:互联网  作者:manage  浏览次数:347
核心提示:所谓的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是指那些在人的身边经常发生,习以为常而又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行为。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平时不足以引发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笔者曾对1990至2005年全国发生的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统计分析,发现人员密集场所造成
所谓的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是指那些在人的身边经常发生,习以为常而又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行为。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平时不足以引发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笔者曾对1990至2005年全国发生的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统计分析,发现人员密集场所造成群死群伤的占火灾总数的30%,死人数占总人数的60%左右,相当一部分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是由于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等习惯性消防违法导致的。 
  1、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种类 

  笔者在监督检查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原因教训分析中发现,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五种: 

  1.1 安全出口锁闭。 

  安全出口锁闭是最常见的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之一,其危害是一旦发生火灾,将使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和有关人员逃生无门,最终葬身火海,形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1.2 疏散通道堵塞。 

  疏散通道堵塞也是常见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之一,其危害是一旦发生火灾,将使人员无法从疏散通道内迅速逃生,同时疏散通道内堆放有大量可燃物,增加了建筑物火灾荷载和燃烧速度,妨碍了人员的逃生。 

  1.3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 

  防火分区处的防火门主要是在火灾时关闭,有效阻止火势、烟气向未失火区域蔓延;疏散楼梯、前室处的防火门主要是在火灾时关闭,有效阻止火势、烟气向前室、楼梯间蔓延,确保疏散设施的安全性。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其危害是一旦发生火灾,将使防火门失去保护作用,增大火势。 

  1.4 防火卷帘门下堆放物品。 

  防火卷帘门是具有一定耐火极限的防火卷帘,在火灾时降下,将失火区域与建筑内部其他部分完全分隔开,阻止火势、烟气蔓延。防火卷帘门下堆放物品,其危害是一旦发生火灾,将使卷帘门失去作用,导致火势迅速蔓延扩大,影响火灾扑救。 

  1.5 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标志形同虚设。 

  消防应急灯的作用是在火灾时,非消防电源切断,正常照明中断,消防应急灯工作,维持火场所需最低照度,帮助人员疏散;安全出口标志的作用是在火灾时,正常照明中断,火场能见度低,安全出口标志能正确显示安全出口位置,引导人员疏散。在许多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标志,场所经营者或业主始终认为充电状态是一种浪费行为,所以没有消防人员检查时,就将插头拨掉。 

  2、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成因 

  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是指长时期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行为,其成因大致有以下五种: 

  2.1 不知不觉 

  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或单位工作人员虽然接受过消防安全培训,也懂得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当消防监督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时,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也能迅速改正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但是,在平时工作中,有关人员总是不知不觉地将常闭式防火门推开,忘记随手关门或不知不觉地在防火卷常门下堆放物品。 

  2.2 麻痹大意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粗心大意,对工作不认真,马马虎虎,心不在焉,经常发生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需要常敲警钟。 

  2.3 心存侥幸 

  个别人员密集场所的业主心存侥幸,自认为本场所不会发生火灾,而在过去的工作中或营业期间经常发生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但都没有发生火灾,便认为这样做也不会发生事故,一旦成灾,后悔莫及。 

  2.4 逃避检查 

  这种现象也较普遍,当消防执法人员检查某一人员密集场所时,场所负责人利用打招呼的间隙或采取故意拖延时间的办法,暗示场所工作人员迅速将已上锁的安全出口门打开,当消防执法人员离开后,又指使场所工作人员将安全出口上锁。 

  2.5 阴奉阳违 

  消防执法人员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时,发现卷常门下堆放物品或疏散通道堵塞时,营业人员能够迅速纠正,并拍着胸脯保证下次不再发生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待消防执法人员检查完毕离开后,营业人员又故伎重演,将柜台或物品移到卷常门的下方,或者将物品搬回疏散通道内,导致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仍然存在。 

  3、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特点 

  3.1 多发性 

  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多数发生在人员密集场所,这些场所的安全出口常常被锁闭,卷帘门下常常堆放物品,特别是商场、市场到了节假日销售旺季,这种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较多;常闭式防火门常常由于人员的频繁进出,导致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组织自查时,发现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并予以纠正后,再次组织自查时,又会发现同样的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 

  3.2 顽固性 

  由于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是日积月累形成的,具有一定的心理定式因而具有顽固性,消防部门近年来组织开展的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中,虽然采取了相当有力的反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的措施,但是,在抽样性消防监督检查和重大节假日检查中发现,仍然存在安全出口锁闭等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 

  3.3 普遍性 

  从近年来全国发生的人员密集场所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原因分析和消防监督人员检查结果看,由于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未充分认识到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及心存侥幸等,导致安全出口营业期间上锁等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3.4 潜在性 

  从一些事故分析中发现,某些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往往不是行为者有意识行为,而是行为习惯使然。例如医院、商场内设置的封闭防火门,由于医院医护人员、商场顾客等人员不停地走动,导致应处于常闭式的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行为者在经常性的活动中养成不良习惯,无意识地违反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从而导致消防违法行为的发生。 

  4、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预防对策 

  笔者认为,要预防和遏制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的发生,最根本的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全面提高人员的素质,如果人人都能认识到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预防火灾事故的能力,养成良好的习惯,做到自觉抵制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的发生,就会有效地控制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的发生。具体有以下五种预防措施: 

  4.1 反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要从提高认识入手。 

  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久治不愈,严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具有多发性、普遍性、经常性和顽固性的特点。各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反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艰巨性。在认识上突出一个“深”字,在行动上突出一个“实”字,在治理中突出一个“恒”字,在检查中突出一个“严”字。 

  4.2 反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要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 

  现阶段,要彻底根治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首要的任务是加大现场监督检查频率,现场检查首先按照听、看、问、查、议、决的程序进行,特别对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的宽度不符合消防规定的坚决不能营业;其次必须强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灯必须满足规范要求;第三是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堆放物品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对于影院的座位摆放、商场的柜台、摊位必须留出符合要求的疏散通道。 

   对经过监督检查发现的妨碍安全疏散等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充分运用现有消防法律法规,进行严管重罚,直到人员密集场所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彻底纠正为止,俗话说:“花钱买教训”。在实施处罚的同时,对于同一场所因发生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被查处两次以上时,一律在报刊等新闻媒体上曝光,实行处罚和舆论纠正并重的根治机制。同时,对于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在实施处罚的同时,还应当撤销消原同意其使用或者开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并将《撤销批准决定书》抄送工商、文化、卫生、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 

  4.3 反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要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 

  俗话说:“消防工作,宣传系于一半”,对于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的根治,笔者认为要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和告知力度。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和途经,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各类人员对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危害性以及如何预防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的培训和教育,强化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使各类人员深知自己在平时工作中有哪些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这些行为有那些危害,会造成什么后果,从而在工作中加以改正,养成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习惯。 

  4.4 反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必须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法制的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十六条已明确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内部制定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必须重在落实。因此,人员密集场所由于其消防安全的特别重要性,更应该确定逐及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训练,使场所全体人员都应该熟知必要的消防知识,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疏散群众和扑灭初期火灾。同时,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4.5反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要大力推广运用消防实用技术。 

  在人员密集场所推广应用先进的消防实用技术,能够有效预防和遏制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的发生。首先,区分不同类型的人员密集场所,贴上外观美观、实用、醒自的提示性、警示性和禁止性消防安全标志。这些消防安全标志的制作要精美,语言一律采用人性化的,这样易于被人们接收和记住,从而自觉抵制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其次,在商场、宾馆、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推广运用紧急情况下通过手动释放、断电释放或消防控制室集中控制等方式可以及时关闭的电磁(锁)门禁系统;第三,在超市、歌舞娱乐游艺放映等场所重点推广消防安全推栓和防火型报警逃生门锁系统。在娱乐场所的包厢按要求安装图象报警装置和事故广播,以致火灾时能消除娱乐音像,发生警报,引导人员疏散;第四,设计制造嵌入式微型电子感应语音报警器,分别安装在防火卷帘门两边、安全出口门锁上、常闭式防火门上和安全疏散通道内。当防火卷帘门下摆放柜台等物品,距离报警器达到1米时,立即报警,并发出“禁止在卷帘门下摆放物品”的语音提示;当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在营业期间上锁时,则报警器立即报,并发出“安全出口营业期间禁止上锁”的语音提示;当常闭式防火门由于人员推开而忘记关闭时,则报警器立即报警,并发出“请关闭防火门”的语音提示;当安全疏散通道堵塞时,则安装在疏散通道内的报警器立即报警,并发出“生命通道,严禁堵塞”的语音提示,直至消防违法行为消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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