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结合我国电价制度现状,介绍了国外基于服务成本分析而进行的电价设计方法,并希望对我国的电价设计有一些参考。
关键词
服务成本;电价设计
依据中国现行电价制度,销售电价主要是在目录电价基础上逐步调整,对用户难以起到价格信号的作用。这种不尽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一方面导致价格不能很好地反映电力成本,另一方面导致电价结构中各种比例关系失调。比如,中国长期以来,商业企业用电价格高于工业用电,工业企业用电价格高于居民生活用电,农村排灌用电价格很低,这种分类用户电价的比例不合理,导致了用户间的交叉补贴,客观上存在着 “电价歧视”问题。电力体制改革之后,理顺电价,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是电力用户的要求,也是电力企业的呼声。因此,对不同用户实行现行目录电价后售电收入与其成本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根据国家新推出的电价改革方案,电价将由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及销售电价组成。其中,上网电价在发电侧竞价上网实施后,由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构成;输配电价实行“成本加收益”方式;销售电价按分类与上网电价实行联动。国外在电价设计中引入的“服务成本(Cost of Service)”,贯穿于发电侧至用户侧整个过程,因而使电价制定更为科学。同时,对于提高国内电价设计水平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将结合四川省电力系统规划电价设计过程中怎么样进行“服务成本”的分析作简要的描述,并提出电价设计可参考的模型。?
1服务成本的概念和作用
国外电价设计中所采用的“服务成本”与中国现行财务报表中所描述的成本不同,它还包含了营业利润,类似于中国即将实行的输配电价确定过程中 “成本+收益”的测算方法。从构成上讲“服务成本” 类似于销售收入,它们均由以下部分构成:
成本:运行费用+折旧费
收益:营业利润
简单用等式可表示为:
销售收入=运行费用+折旧费+营业利润
服务成本=分配至不同用户的运行费用+分配至不同用户的折旧费+分配至不同用户的营业利润
显然,服务成本在构成和形式上与销售收入相似,但概念和实质上却是有较大差异的,通过下面的详细分析将了解它是指通过对不同用户成本的功能细分及其相应分配因素的确定,分配至不同用户的销售收入。
进行“服务成本”分析具有多种作用,主要为:① 根据电力企业生产的特点,将需分析的某一年(如本文中针对四川省电力公司2000年财务年度)的实际销售收入按不同的用户分类,再按不同的用户进行服务成本分析,通过服务成本的分配与实际的销售收入的比较,以检验现有电价结构针对不同用户目录的成本回收的合理性;② 反映了在现有电价结构中给予不同用户的交叉补贴程度;③ 通过用户目录进行电价设计设定目标销售收入;④ 通过更进一步的分析,作为研究其他基于成本的费用(如过网费)的基础;⑤ 可作为最初厂网分开电价及确定各种独立服务企业电价的依据,如过网费。
因此,基于以上主要目的,进行服务成本分析是非常必要的。?
2服务成本的影响因素
2.1影响因素
由于服务成本是针对不同的用户,所以不同类别的用户其分配的服务成本是不同的。具体有以下几个影响因素:①售电量;②负荷(最大负荷、综合最大负荷);③用户;④销售收入。
2.2用户目录的分类
由于销售电价的分类取决于用户目录的分类,而在确定用户目录的过程中,通常可接受的方法是根据供电电压等级对具有显著独特负荷特征的用户进行分类。具体地讲,根据以下两个因素进行分类:①负荷特性;② 电压等级
按照中国现行电价制度,参照四川省电力公司2000年财务报表,具体划分结果为:
大工业用电:220 kV及以上?
贫困县农排用电
趸售用电
售给外省用电
其他用电?
3服务成本的确定
在明确了影响服务成本的因素及用户目录分类后,确定服务成本的总体思路可概括为:
第一步,服务成本的构成及分解:分析服务成本中的运行费用、折旧费、营业利润,并分别按影响成本的因素(售电量、负荷、用户、销售收入)进行分解;
第二步,分配因素的确定:根据不同用户分别计算影响服务成本的分配因素;
第三步,服务成本的计算:按分解后的各服务成本及不同用户的分配因素计算用户目录中不同用户类别的服务成本。
3.1服务成本的构成及分解
服务成本的构成分析及分解是将服务成本的三个构成因素——运行费用、折旧费、营业利润,分别按影响成本的因素——售电量、负荷、用户、销售收入进行分解。
3.1.1运行费用的构成及分解
1) 构成
将运行费用按功能细分为以下项目:
发电运行费用?
2) 分解
将以上各项运行费用按影响服务成本的各因素进行分解,即按以下类别分解:
将总运行费用按此方法分类后汇总,可以分别得到与上述因素有关的运行费用之和。
3.1.2折旧费的构成及分解
1) 构成
将运行成本中的折旧费按固定资产分类细分为以下项目:
发电折旧费
水电
火电
输电折旧费
输电线路(包括各电压等级)
变电设备(包括各电压等级)
配电线路及设施(包括各电压等级)?
其他?
2) 分解?
按照以上同样的方法,将折旧费依据影响服务成本的因素进行分解,从而分别得到与上述因素有关的折旧费之和。
3.1.3营业利润的构成及分解
1) 构成
服务成本中的营业利润可简单地按固定资产进行比例划分,所以首先按固定资产分类细分为以下项目:
发电
? 输电线路及变电设备(包括各电压等级)
配电线路及设备(包括各电压等级)
其他
其中,对“其他”的分配是建立在固定资产原值期末余额而非固定资产期末净值的基础上。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固定资产原值能更加准确地反映资产的状态,而固定资产净值所反映的折旧年限并不能真实地反映这些资产在省电力公司的服役年限。
下一步,将以上各分项累加可得到总固定资产净值,加上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及递延资产后得到总资产。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计算中反映出的指标计算过程如下所示:
营业利润(税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
=净利润+所得税+财务费用
=销售收入(不含VAT)-运行费用-折旧费?
投资回报率=营业利润(税前利润)/总资产?
2) 分解?
按照以上同样的方法,先将固定资产依据影响服务成本的因素进行分解,从而分别得到与各影响因素有关的应分配的固定资产之和,然后将营业利润根据固定资产进行比例划分,得到与各影响因素有关的应分配的营业利润。
3.2分配因素的确定
按照不同用户分类分别确定以下类别的分配因素:
与售电量有关的分配因素
与综合最大负荷有关的分配因素
与最大负荷有关的分配因素?
与用户有关的分配因素?
与销售收入有关的分配因素
3.3服务成本的计算
在完成了成本的分解及分配因素的确定之后,下一步就是计算不同用户类别的服务成本。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各用户总服务成本=各用户与售电量有关的服务成本(a)+ 各用户与综合最大负荷有关的服 务成本(b)+各用户与最大负荷有关的服务成本(c) + 各用户与用户有关的服务成本(d)+ 各用户与销售收入(售电收入)有关的服务成本(e)。
其中:
①各用户与售电量有关的服务成本(a)=与售电量有关的总运行费用×与售电量有关的分配因素+与售电量有关的总折旧费×与售电量有关的分配因素+与售电量有关的总营业利润×与售电量有关的分配因素。
②各用户与综合最大负荷有关的服务成本(b)=与综合最大负荷有关的总运行费用×与综合最大负荷有关的分配因素+与综合最大负荷有关的总折旧费×与综合最大负荷有关的分配因素+与综合最大负荷有关的总营业利润×与综合最大负荷有关的分配因素。
③各用户与最大负荷有关的服务成本(c)=与最大负荷有关的总运行费用×与最大负荷有关的分配因素+与最大负荷有关的总折旧费×与最大负荷有关的分配因素+与最大负荷有关的总营业利润×与最大负荷有关的分配因素。
④各用户与用户有关的服务成本(d )=与用户有关的总运行费用×用户的分配因素+与用户有关的总折旧费×用户的分配因素+与用户有关的总营业利润×用户的分配因素。
⑤各用户与销售收入有关的服务成本(e)=与销售收入有关的总运行费用×与销售收入有关的分配因素+与销售收入有关的总折旧费×与销售收入有关的分配因素+与销售收入有关的总营业利润×与销售收入有关的分配因素。
4服务成本的计算结果分析
将不同用户的实际销售收入与计算出的总服务成本进行比较, 即销售收入/服务成本,可得到附表的以下结果:
在2000年,大工业用户较服务成本多支付大约18%的费用。其中,220 kV及以上的用户较服务成本少支付18%的费用,110 kV高电价水平及低电价水平的用户分别支付服务成本的152%及97%,35 kV高电价水平及低电价水平的用户分别支付服务成本的135%及94%,1 kV高电价水平及低电价水平的用户分别支付服务成本的120%及73%;
在2000年,中小工业(非工业、普通工业)用户较服务成本多支付大约38%的费用。其中,3 5 kV及以上、1 kV至10 kV、1 kV以下电压等级用户用电的销售收入分别为服务成本的160%、140%及123%;
在2000年,居民生活用电只支付了服务成本的70%;
在2000年,非居民照明用电的用户多支付服务成本大约48%的费用;
在2000年,商业用电的用户多支付服务成本大约70%的费用;?
在2000年,农业生产用电的用户只支付了服务成本46%的费用。其中,35 kV及以上、1 kV至 10 kV、1 kV以下电压等级用户用电的销售收入分别为服务成本的8%、44%及61%;
在2000年,贫困县农排用电的销售收入为服务成本的15%;
在2000年,趸售用电的用户较服务成本少支付31%的费用;
在2000年,售给外省用电的用户销售收入为服务成本54%;
在2000年,其他用电的销售收入为服务成本的69%。?
由以上结果可得出以下结论:
不同用户类别的服务成本的分配有显著差异。
不同用户类别的销售收入/服务成本的比值不同,反映出四川省电力公司对不同用户的盈利水平上的差异。比如,对工业用电用户,省公司略有盈利;对商业及非居民照明用电,省公司的盈利水平较高;对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农排用电则省公司给予了一定的补贴。?
5电价设计
在不同用户的服务成本确定后,应根据用户目录确定目录电价。总的来说,电价设计的方法是建立在以上进行的服务成本分析的基础上的。因此,所有的电价设计应根据用户目录确定的服务成本而得到的销售收入来确定。
现行电价结构的一个弱点是它主要反映的是与售电量的关系,其数学模型如下:
电价 = X 元/kWh
但是事实上由于电力企业具有资金密集型的特点,为了保证在用户和用电量很少或一定时间不用电时也能收回电力的固定成本,对所有用户收取固定费用是非常必要的。对大用户来讲,固定费用是以建立在月最大需量上的实际需求作为表现形式,正如现在只对大工业用户实施的方法一样,即采用最大需量和售电量相结合的电价形式,其数学模型如下:
电价 = X 元/kW/月 + Y 元/kWh
这种形式适用于某一最大需量(目前为315 kVA及以上用户,有可能扩大到100 kVA)的用户 。对小用户,目前只收取了电度电价,是否收取固定费用,有待研究。固定费用常常为加收一定数量的用户费,即采用用户费和售电量相结合的电价形式,其数学模型如下:
电价 = X 元/月+ Y 元/kWh
随着用户规模的减小,与用户有关的总固定费用部分在总费用中所占的百分数相对于与容量需求有关的费用将增大。因此,对小用户而言,采用收取固定的用户费用的方法比收取容量费用的方法更合理。由于连接到系统上的小用户数量相对庞大,所以一般认为对小用户实施容量是不值得的。是否进行容量测量取决于电网公司计划应收取额外费用的多少。
总之,电价的确定应按照上述结构执行,而且还应取决国家和省公司对固定费用收取多少和范围的确定。同时,参考服务成本分析的结论,如果某类用户销售收入占其服务成本的比例不合理,则可对其电价进行调整,这将是行之有效的电价确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