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厂试验的要求
每台产品出厂必须经过出厂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检验应包括如下项目:
a) 一般检查;
b)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测量;
c) 机械、电气操作试验;
d) 保护措施检查;
e) 保护电路的有效性试验;
f) 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试验;
g) 功能单元互换性检查。
2.一般检查
2.1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主要检查装置的外观质量、装配质量。一般用目测或简单工具进行。
2.1.1 所有安装的元器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图样及其相应的技术条件的要求。
2.1.2 主、辅助电路接线应正确、整齐、美观,并符合相应工艺守则的要求,导线截面和颜色的选择亦应符合有关工艺守则的规定。
2.1.3 装置的铭牌、符号及标志(识)应正确、清晰、齐全,且易于辩别,安装位置应正确,应满足相应工艺守则的规定。
2.1.4 装置中绝缘件的处理应符合相应标准和工艺守则的要求。
2.1.5 装置中的涂漆层应牢固、匀称,无剥落、起层(泡)、麻点、露底等缺陷。在距离1m处观察不应有明显的色差和反光。
2.1.6 装置中的电镀件应无漏镀、锈蚀等缺陷。
2.2 装置的外观尺寸及安装尺寸应符合图样及有关工艺守则的要求。
2.3 对于装置结构件的搭接处、零部件和电器元件的保护接地应有专用的保护接地垫圈(或采取其它措施),以保证保护电路的连续性。
3.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测量
3.1 采用卷尺、钢板尺检测所有带电部件与不带电部件之间,以及带电部件相互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
3.2 对于抽出式和移开式(或称插入式)部件,应检查其不同工作位置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分断位置时,主触头和带电母线的电气间隙应≥25mm。
4.机械、电气操作
4.1 对所有手动操作部件都应进行机械操作试验5次。
a) 对于双向动作的元器件,应对如流往返操作各一次,记人作一次。
b) 对于抽出式部件,其操作过程应从“连接”位置至“分离”位置,然后再到“连接”位置,记作一次。
4.2 为确保辅助电路接线正确,应按电气原理要求进行模拟通电动作试验,以检查是否机构灵活,动作正确、可靠。
5.防护措施的检查
检查百叶窗和门缝的间隙,具体要求如表1:
表1 第一位特征数字所代表的防护等级
防护等级 |
防护性能 |
含义 |
IP1X |
可防>50mm的固体异物 |
能防止直径>50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能防止人体的某一大面积部分(如手)偶然或意外地触及壳体内带电部分或运动部件。 |
IP2X |
可防>12mm的固体异物 |
能防止mm12<直径≤80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能防止手指触及壳内带电部分或运动部件。 |
IP3X |
可防>2.5mm的固体异物 |
能防止直径>2.5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能防止厚度(或直径)>2.5mm的工具、金属线等触及壳体内带电部分或运动部件。 |
IP4X |
可防>1mm的固体异物 |
能防止直径>1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能防止厚度(或直径)>1mm的工具金属线等触及壳体内带电部分或运动部件。 |
6.保护电路的有效性试验
用直观检查保护电路的连接性是否可靠,装置应有明显的接地保护点及标志,接地垫圈已被螺母收紧,防护涂层已被刺破。
使用接地电阻测试仪对装置进行保护导体接地端子和装置外表面裸露金属件之间的电阻测量,每台抽查不得少于5点(固定式可适当减少),要求在100MΩ以下。
7.工频过电压保护试验(只限于低压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接上电源,将电容器投切开关闭合,当施加到装置的电压大于1.1倍额定电压时,若能在1min内将电容器支路与电源断开,则视为合格。
8.绝缘电阻
8.1绝缘电阻的测量部位
a) 装置的主开关电器在断开位置时,同相的进线与出线之间;
b) 装置的主开关电器在闭合位置时,不同相的带电部件之间、主回路与控制电路(包括线圈)之间;
c) 各带电部件与金属框架之间。
8.2 测量绝缘电阻的仪表
使用兆欧表(摇表)进行测量,其等级符合表2的规定。
被试装置的额定绝缘电压 |
兆欧表的电压等级 |
60<V<660 |
500 |
600<V<1000 |
1000 |
表2
8.3 测量主回路时,辅助电路取样线和电容器应予以拆除。测量辅助电路时,应拆除不能耐受兆欧表耐压等级的电子元件和电容器等。
9.介质强度试验
9.1 主电路
当主电路进行耐压试验时,应将不与主电路连接的其它电路接至金属框架并接地,把主电路上取样的辅助电路电源线拆除。试验电压施加于下列部位:
a) 主电路与地之间;
a) 主电路各相之间;
b) 主电路与同它不直接连接的辅助电路之间。
9.2 辅助电路
当辅助电路进行耐压试验时,应将主电路接至金属框架并接地,把电路中不能耐受试验电压的元器件(如电子元件、电容器等)拆除。试验电压施加于下列部位:
a) 将与主电路不连接的辅助电路连接在一起,对地(框架)之间;
b) 相互绝缘的辅助电路之间(不同绝缘电压等级按高的一级进行)。
9.3 用绝缘材料制作的外壳和外部操作手柄的试验
如果装置的外壳用绝缘材料制造,则应进行一次补充的耐压试验。试验时应在外壳的外面包覆一层能覆盖所有开孔和接缝的金属,对绝缘材料制造的手柄,应在手柄上裹缠金属箔。试验电压应为装置的工频耐压试验电压的1.5倍。
9.4 试验电压
工频耐压试验的试验电压应符合表3的规定,试验电压的施加时间为1s(简称点试):
表3
主回路介电强度试验电压 (V) |
辅助回路介电强度试验电压 (V) | ||
额定绝缘电压(Ui) |
试验电压(有效值) |
额定绝缘电压(Ui) |
试验电压(有效值) |
Ui≤60 |
1000 |
Ui≤12 |
250 |
60<Ui≤300 |
2000 |
12<Ui≤60 |
500 |
300<Ui≤660 |
2500 |
Ui>60 |
2Ui+1000(最低1500) |
9.5 试验结果判定
试验过程中,没有发生绝缘击穿、表面闪络、电压突然下降或耐压试验机跳闸、报警等,则认为试验合格。
10.功能单元互换性检查
仅对有功能单元可互换的产品(如:抽出式开关柜),才进行本项试验,试验时用各种规格任一功能单元在同一规格的任意两个单元隔离室中各抽插2次,若抽插灵活无卡滞现象,则认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