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错误地认为不论发生什么形式的触电,保护器均应可靠动作
不考虑漏电保护器已经损坏或人为将漏电保护器退出运行,而是只讨论保护器在正常运行状态发生触电事故,但保护器不动作时的认识误区。
(1)在发生相零、相相触电时保护器不动作就错误地认为是保护器质量问题。
当人体接触相零(或相相)时,人体电阻相当于一个负载,尽管此时人是站立在大地上,但是通过人体的触电电流经分流后,绝大部分由相零(或相相)导线形成回路,而触电电流经大地回配电变压器的只是极小部分,该电流无法使保护器动作。GB6829-86《国标》中规定:漏电保护器对同时接触被保护电路两线所引起的触电危险,不能进行保护。为此各县、市供电局必须对那些从事农电工作的新兵进行基础知识的培训。
漏电保护器所以能保护人身安全,其动作原理始终离不开人体触电电流要由被保护线路与大地形成回路才能使保护器可靠动作。但江苏近几年发生过几起特殊场合的触电死亡事故却不是这样:常州某地一农家,婆媳关系不和,常常吵架,婆婆想不开两次触电自杀,第一次站在地上触电自杀未遂,隔了一段时间就躺在床上触电自杀死亡家属说是:保护器应该动作,现在不动就是有人将保护器退出运行。农电管理人员处理这种事故时感到十分棘手,他们做保护器模拟试跳时,动作正常,但他们又难以解释发生这种事故保护器不动作的原因。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是这些农电管理人员对漏电保护器原理的理解较少,不知道在这种特殊场合发生触电时触电电流无法经大地流回配变而使得保护器无法动作。
(3)低压电网的漏电电流与触电电流存在不对应现象而引起保护器不动作。
I △=I△a+I△b+I△c
I△=I△-I△0
I△三相漏电电流与触电电流的向量和
在漏电保护器普及使用上,各省、市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在华东沿海省、市不再是一台配变装一只保护器或一条分支线路装一只保护器的格局了,不少地方为提高供电可靠性已经实施分级保护了,但发展过程中尚存在着一些误区。
(1)选型不当引起越级跳闸:
(3)只装家用保护器不装分支线路保护的认识误区:
3、对漏电保护器管理工作的误区
近两年来不法厂商和商贩伪造在用户中信誉较高的产品,并经非法途径低价倾销伪造产品,严重扰乱了省内外保护器市场。这种伪造、假冒产品技术性能和耐用性很差,严重坑害了用户利益。如丰县某乡使用的漏电保护器有90%是假冒的。据说这些产品还是从事农电管理工作的人员推荐的、电力器材部门经销的。为此建议:(1)各省、市技术监督局必须组织厂家、行业等单位联合打假,仅靠厂家打假是无法进行的(2)各市、县供电部门必须对漏电保护器严格进行行业管理归口,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选型、统一进货、统一测试、统一抽查、统一维修,这样确保供电部门不经销假冒产品、农电部门不准使用假冒产品,使假冒产品在市场上逐步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