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注册号(复印件);
2)、国家企业资质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
3)、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工程依法允许分包的,要提供不少于三家分包单位的资质,以便共同研究确定分包单位;有配属单位的,要提供配属证明文件。
7)、施工单位提供的实验室资质证书(复印件);
8)、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质检员等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
9)、特殊作业工人上岗证(复印件);
10)、本工程自审手续齐全、经各部门负责人签认的、有针对性、有特殊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1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开列的施工进度进场的第一批施工机械设备的名称、规格、性能、型号、数量。
12)、建设单位已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的复核记录;
13)、工程依法允许分包的,应提供分包单位的资质及业绩,以便供有关部门进行研究选择确定。
14)、计量器具合格证、年检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