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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装电梯验收检验申请程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03  浏览次数:464
核心提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一、检验依据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二、检验标准
 1、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2、《电梯安装检验规范》(GB10060-1993);
  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5);
  4、《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5、《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
  6、《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7、《杂物电梯》(JG135-2000);
  8、《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9、《液压电梯》(JG5071-1996)。

三、申请检验
  持以下资料到我所申请:
 1、使用单位填写《电梯检验申请单》(需盖使用单位公章);
 2、检验费缴款凭证;
 3、告知书、告知书回执;
 4、整机合格证;
 5、装箱单;
 6、销售合同;
 7、自检报告及自检记录;
 8、试运行记录;
 9、隐蔽工程施工情况记录;
 10、如有改变原施工方案的,应有改变施工情况记录。
   如使用单位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待申请人补齐资料后,给予受理并安排相应的检验。

四、业务受理
  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现场给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五、实施现场检验的条件
 1、对电梯进行自检,做好自检报告;
 2、准备好额定载重量125%的标准试重物;
 3、准备好相关的档案、制度(电梯电气原理图、电梯管理员操作证等)备查;
 4、电梯使用、安装单位应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六、检验报告出具和发放
  检验完成后,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检验报告书”。

     大概是这样,具体的还是要看地方怎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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