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额定值
1.1 节电器的额定工作电压为交流380 V和220 V。
1.2 节电器的额定绝缘电压值为380 V。
1.3 节电器的额定频率为50 Hz。
1.4 节电器的额定工作制有以下几种:
(a)八小时工作制
此工作制为节电器与交流接触器相配用时,在保持闭合到足以使节电器达到平衡,但达到八小时必须断开。八小时工作制是一个基本工作制。
(b)不间断工作制
此工作制为节电器使适用的交流接触器保持闭合的时间超过八小时(几星期、几个月)也不分断。
(c)断续周期工作制
此工作制为节电器与交流接触器相配用时,其闭合的时间与断开的时间有一定的比值,此两时间均很短,节电器不能达到热平衡。
断续周期工作制由每小时的操作循环数和负载因数两个参数来说明。
负载因数是通电时间对整个周期之比,通常用百分数表示,其标准值为:
15%、25%、40%和60%。
节电器每小时内可能完成的操作循环数,即操作频率分为下列级别:
3级 3次/h
12级 12次/h
30级 30次/h
120级 120次/h
300级 300次/h
600级 600次/h
1200级 1200次/h
操作一次是一个完整的操作循环,即包括与其相配的接触器一次闭合和一次断开。
2 分类
2.1 按工作原理分:
(a)电容器式;
(b)变压器式;
(c)电子式;
(d)剩磁式;
(e)永磁式;
(f)机械锁扣式;
(g)限流电阻式;
(h)其他。
2.2 按有无保护功能分:
(a)无保护功能;
(b)有保护功能。
2.3 按有故障时转换为交流操作的转换装置分:
(a)无转换装置;
(b)带手动转换装置。
2.4 按转换辅助触头分:
(a)不需要占用交流接触器的辅助触头;
(b)需要占用交流接触器的辅助触头,但无需调整;
(c)需要占用交流接触器的辅助触头,且需要调整或更换触头零部件。
注:辅助触头的调整或更换触头零部件的具体要求,应由节电器制造厂在有关产品技术文件(如使用说明书等)中规定。
3 标志
3.1 节电器应用不易消失的方法在清晰易见的表面标志下列内容。
(a)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型号名称和型号;
(c)产品编号或制造日期;
(d)额定电压;
(e)适用交流接触器的型号和额定电流;
(f)符合标准号。
3.2 接线端子标志
节电器的所有接线端子应有清晰的标志,以指导用户正确接线。
主电路(一次侧回路)如采用接线端子接线方式,则进线端用1、3、5表示,出线端用2、4、6表示,或分别用“电源侧”和“负载侧”表示。
专门用于连接中性线回路的接线端子应标志字母“N”。
辅助电源的接线端子应标明“电源”或用字母“Usn”表示。
输出触头的接线端子应用两位数字标志和识别:
个位数是功能数,1、2表示常闭触头电路,3、4表示常开触头电路,转换触头元件电路接线端子用1、2和4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