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系统设计
13.4.1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设计应与建筑主体的设计同时进行,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各专业通过互提资料,确定系统功能,完成设计协调和配合。
13.4.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设计,应由具备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完成,其设计内容,不仅仅是提出各个机电设备子系统的监控要求,而是要确定实现建筑设备监控要求的具体技术措施、选定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各类设备、满足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现场施工的各种安装和施工的要求。
13.4.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设计图纸中采用的图例、文字符号等,应符合国家工业自动化仪表和建筑电气设计有关规定。
13.4.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设计时,如监控系统和设备尚未选定,设计时可按照各个设备子系统的监控要求进行系统设计,不受具体系统的通信网络、现场控制器的点数等限制。
13.4.5现场控制器的设置原则:按工艺设备的系统进行设置,即同一工艺系统的测量控制点宜接入同一台现场控制器中,以增加系统可靠性,便于系统调试。
13.4.6现场控制器的输人输出点应留有适当余量,以备系统调整和今后扩展,一般预留量应大于10%。
13.4.7设计阶段各专业互提资料的主要要求
建筑与结构专业提给电气专业或自控专业资料:建筑平面图,机房位置等。
电气专业或自控专业提给建筑与结构专业资料:控制室和竖井的面积与位置、土建装修条件,电缆桥架、管线穿墙和楼板的预留孔洞。
暖通空调与给排水专业提给电气专业或自控专业资料:有关工艺流程图与测量控制要求,现场仪表安装处的工作参数和工艺条件,如管径、工作温度、湿度、压力、流量等,工艺系统所带来的控制设备,如电动阀门的技术资料,设备的平面位置。
电气专业强电提给弱电或自控专业资料:设备的电气控制原理图,变配电、照明电气原理图和测量控制要求,动力和照明配电箱的平面位置。
弱电或自控专业提给电气专业强电资料: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所需的电源容量和数量,系统接地要求。
13.4.8竖井设置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现场管线垂直走线时可单独设置竖井或与强弱电系统的竖井合用,当合用竖井时应单独设置电缆桥架或垂直管道。
13.4.9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和智能化集成系统.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和智能化集成系统应有明确的集成目的和具体的功能要求,具备可操作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建筑物如单独设置集成系统主机,则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作为其中一个子系统,应具备相应的数据通信接口。
如将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监控计算机作为集成系统主机,则应使监控计算机具备相应的数据处理能力、系统和应用软件,以及与各个子系统的数据通信接口。
13.5控制机房
13.5.1控制机房可单独设置,也可与其他弱电系统的控制机房,如消防、安防监控系统等集中设置。
13.5.2控制机房如单独设置,应远离潮湿、灰尘、震动、电磁干扰等场所,避免与建筑物的变配电室相邻及阳光直射。
如集中没置,除上述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规范要求。
13.5.3控制机房面积,除满足日常运行操作需要外,还应考虑系统电源设置、技术资料整理存放及更衣等面积要求。
13.5.4控制机房内如采用模拟屏,屏上安装的仪表和信号灯,可由现场直接获取信号,也可由单独设置的模拟屏控制器上通过数据通信方式获取信号。
13.5.5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控制机房应参照计算机机房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和装修,室内宜安装高度不低于200mm的抗静电活动地板。
13.5.6控制机房应根据工作人员设置电源和信息插座,电源插座应考虑检修与安装工作的需要,监控计算机的电源插座应采用统一设置的UPS电源。
13.5.7监控计算机通常设置在控制机房内,即在该控制机房内设置服务器和至少一台客户机(操作站)。如管理需要,建筑物内其他场所也可设置分控机房,再由系统控制室内的监控计算机对建筑物内各设备实施综合管理。
13.6缆线选择与敷设
13.6.1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缆线敷设,应符合建筑电气设计的有关规范。
13.6.2通信线缆选择
现场控制器及监控计算机之间的通信线,在设计阶段宜采用控制电缆或计算机专用电缆中的屏蔽双绞线,截面为0.5~1mm。。如在系统招标后完成设计,则应根据选定系统的要求选择线缆。
13.6.3仪表控制电缆选择
仪表控制电缆宜采用截面为0.75~1.5mm2的控制电缆,根据现场控制器要求选并,制电缆的类型,一般模拟量输入、输出采用屏蔽电缆,开关量输入、输出采用非屏蔽电缆。大口径电动控制阀应根据其实际消耗功率选择电缆截面和保护设备。
13.6.4电缆桥架选择
在线缆较为集中的场所宜采用电缆桥架敷设方式。
强、弱电电缆宜分别敷设在电缆桥架中,当在同一桥架中敷设时,应在中间设置金属隔板。
电缆在桥架中敷设时,电缆截面积总和与桥架内部截面积比一般应不大于40%。
电缆桥架在走廊与吊顶中敷设时,设计应注明桥架规格、安装位置与标高。
电缆桥架在设备机房中敷设时,设计应注明桥架规格,安装位置与标高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
13.6.5电缆管道的选择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中的信号、电源与通信电缆所穿保护管,宜采用焊接钢管。电缆截面积总和与保护管内部截面积比应不大于35%。
13.6.6仪表导压管路选择与安装
仪表导压管路选择,应符合工业自动化仪表有关设计规范。一般选择Q14x1.6无缝钢管。
仪表导压管路敷设,应符合工业自动化仪表管路敷设有关规定,一次阀、二次阀、排水阀、放气阀、平衡阀等管路敷设应符合标准坡度要求。
13.6.7现场仪表的安装
现场仪表的取测点、传感器、执行机构和电动阀门的安装,应符合工业自动化仪表有关安装和验收规范。
13-6-8当建筑物每层都设有设备机房,并且上下对齐时,宜采用在机房楼板埋管、直接垂直走线方式,敷设现场控制器的通信线路及电源线路。
当建筑物设备机房未设置在上下对齐位置时,宜采用在竖井中走线方式敷设现场控制器的通信线路及电源线路。
13.7电源与接地
13.7.1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现场控制器和仪表宜采用集中供电方式,即从控制机房放射式向现场控制器和仪表敷设供电电缆,以便于系统调试和日常维护。
13.7.2监控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应由设在控制机房的专用配电柜(箱)供电,不与照明或其他动力负荷混接,专用配电柜(箱)的供电电源应符合建筑物的负荷等级的要求,宜由两路电源供电至机房自动切换。有条件时可配置UPS不间断电源,其供电时间不少于30min。
13.7.3控制机房配电柜,总电源容量不小于系统实际需要电源容量的1.2倍。配电柜内对于总电源回路和各分支回路,都应设置断路器作为保护装置,并明显标记出所供电的设备回路与线号。
13.7.4电源线规格与截面选择
向每台现场控制器的供电容量,应包括现场控制器与其所带的现场仪表所需用电容量。宜选择铜芯控制电缆或电力电缆,导线截面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一般在1.5~4.0mm2之间。
13.7.5接地要求
1建筑没备监控系统的控制机房设备、现场控制器和现场管线,均应良好接地。
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接地一般包括屏蔽接地和保护接地,屏蔽接地用于屏蔽线缆的信号屏蔽接地处,保护接地用于正常不带电设备,如金属机箱机柜、电缆桥架、金属穿管等处。
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接地方式可采用集中的联合接地或单独接地方式,应将本系统中所有接地点连接在一起后在一点接地,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Ω,采用单独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4.0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