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相当多的设计,没有计算年预计雷击次数,就随意将建筑物的防雷类别定为第一、第二或第三类。
应当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及年预计雷击次数n的计算结果,依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2.0.2条、第2.0.3条、第条,确定建筑物的防雷类别。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应按下式确定:
×ng×ae=k×0.024×td1.3×式中n-建筑物预计雷击次数(次/a):
校正系数,一般情况取1,位于旷野孤立的建筑物取2;金属屋面的砖木结构建筑物取1.7;位于河边、湖边、山坡下或山地中土壤电阻率较小处、地下水露头处、土山顶部、山谷风口等处的建筑物,以及特别潮湿的建筑物取1.5;-建筑物所处地区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次/(km2·a)];-与建筑物截收相同雷击次数的等效面积(km2),应为其实际平面积向外扩大后的面积,建筑物高度h<100m或h≥100m,其计算公式有别,此处从略。
-年平均雷暴日,根据当地气象台、站资料确定(d/a)。
【问题14:防侧击和等电位联结的防雷措施不完善】
评析:对二类(三类)防雷建筑物,将45m(6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等防侧击和等电位联结的防雷措施,多数设计都注意到了。
但容易忽视的问题是:1、各种竖向金属管道还应每三层与其层的leb板连接一次,以防跳闪反击;2、电气、电信竖井内的接地干线,应与每层或每三层的楼板钢筋作等电位联结(新《民规》11.3.5、);3、穿过各防雷区界面的金属物和系统,以及在一个防雷区内部的金属物和系统,均应在界面处作等电位联结(新《民规》11.1.7、11.9.3)。
【问题15: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表述不完整】
评析:一般设计都能做到对电缆进出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金属管道等就近与防雷接地网连接,以实现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但易疏漏的问题是,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还应有:屋面的配线管应采用钢管;钢管的一端应与配电箱金属外壳相连,另一端应与用电设备金属外壳相连,并应就近与屋顶防雷装置相连(新《民规》)。
【问题16:对通常建筑物,“采取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多此一举】
评析:不少防雷设计说明中述及:“本工程采取防直击雷、防雷电波侵入、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并采取等电位连接”。此种描述不当,因为对通常建筑物,采取“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属多此一举,相关说明应予取消。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年版)第3.1.1条“各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雷电感应的措施。”
可见,本条规定仅对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和爆炸危险环境采取防雷电感应。其它防雷建筑物可以不防雷电感应。
雷电感应可能感应出相当高的电压而发生火花放电引发事故。但在一般性建筑物内,在不带电的金属物上雷电感应所产生的火花放电,由于其能量小、时间极短,通常不会引发火灾危险。在220/380v系统的带电体上的雷电感应,由于采取了防雷电波侵入和防反击的措施(防反击包含于防直击雷中),此问题也跟着得到解决。
此外,设备外壳及其外接金属管线由于电气安全或屏蔽需要已作接地或等电位连接,这也大大减少了雷电感应的危险性。
所以对通常建筑物,“采取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多此一举,相关说明应取消。
【问题17:防雷击电磁脉冲的电涌保护器(spd)的设置部位不当或设计参数有误】
评析:目前相当多的设计,防雷击电磁脉冲的电涌保护器(spd)的设置部位不当或不明确,仅笼统交待“在变配电所设置一级spd,层配电箱及弱电机房配电箱内设置二级spd、三级spd。”
根据新《民规》11.9.4,低压配电系统及电子信息系统传输线路在穿过各防雷区界面处,宜采用电涌保护器(spd)保护。
为防止雷击电磁脉冲引起的过电流和过电压,通常应在下列部位装设电涌保护器(spd)。
(1)在变压器低压侧装一组spd,当spd的安装位置距离变压器沿线长度不大于10m时,可装在低压主进线断路器负载侧的母线上,spd支线上应设置短路保护电器,并且与主进断路器之间应有选择性。
(2)在向重要设备供电的设备末端配电箱的各相母线上,应装设spd,上述重要设备是指重要的计算机、监控设备、电话交换设备、网络设备、ups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梯的集中控制装置、集中空调系统的中央控制设备,以及对人身安全要求较高的或贵重的电气设备等。
(3)对重要的信息设备、电子设备、控制设备的订货,均提出装设spd的要求。
(4)由室外引入或由室内引至室外的电力线路、信号线路、控制线路、信息线路等在其入口处的配电箱、控制箱、前端箱等的引入处应装设spd。
另外spd的设计参数有误也是通病,新《民规》表11.9.4-2-4给出了a、b、c、d四种不同防护等级的spd性能参数,设计应遵照执行。
注意:一级或二级spd要分别设置4p-50a或、2p-10a的短路保护开关对spd加以保护,且此开关应与电源主进开关之间有选择性,其分断能力要满足此处短路电流的需要。同时,spd的接地问题亦不容忽视。
【问题18:对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没有做重复接地】
评析:《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9.1.4“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此为强制性规范条文,设计说明应予强调。
设计人需理解此举的目的在于:遏制中心点漂移,使三相电压均衡度提高。同时,当引向不间断电源供电侧的中性线意外断开时,可确保不间断电源输出端不会引起电压升高而损坏由其供电的重要用电设备,提高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问题19:普通电缆与应急电源电缆合用桥架而未采取隔离措施】
评析:此为设计通病,应引起足够重视,要对照以下规范加以更正。
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条“竖井内的高压、低压和应急电源的电气线路,相互之间的距离应等于或大于300mm,或采取隔离措施,并且高压线路应设有明显标志。当强电和弱电线路在同一竖井内敷设时,应分别在竖井的两侧敷设或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止强电对弱电的干扰,对于回路线数及种类较多的强电和弱电的电气线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竖井内。”
同理,电缆明敷在桥架上,普通电缆与应急电源电缆应分设桥架或采取隔离措施,以确保应急电源电缆的供电可靠性。另外,电气竖井内孔洞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要用防火材料封堵。电缆桥架穿过防烟分区、防火分区、楼层时应在安装完毕后用防火材料封堵。
【问题20:住宅电气设计若干易错问题】
评析:住宅电气设计除了要遵从《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还必须遵从《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目前,住宅电气设计易错问题就集中反映在对《住宅建筑规范》(以下简称《住建规》)的理解执行上,其相应的技术措施及要求没有在设计说明及图纸中体现。
《住建规》是我国参照发达国家通行做法制定的第一部以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基础的全文强制的规范,住宅设计必须逐条严格遵照执行。
易错问题1: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失火等紧急情况时不能强制点亮。
根据《住建规》8.5.3“当应急照明在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必须采取应急时自动点亮的措施”。住宅公共部位的灯,常因开关不便而成为“长明灯”,造成电力浪费。出于节能的需要,应急照明可以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但必须采取措施,使应急照明在应急状态下能自动点亮,保证应急照明的使用功能。也就是当发生失火等紧急情况时,无论现场开关是开还是关,应能实现应急照明强制接通点亮,即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设置强制点亮应急照明灯的信号线。
易错问题2:安装在1.8m及以下的插座,没有采用安全型插座。
根据《住建规》8.5.5“安装在1.8m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为了避免儿童玩弄插座时发生触电危险,故要求安装高度在1.8m以下的插座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易错问题3:住宅公共部位的照明没有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措施。
根据《住建规》10.1.4 “住宅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措施”。高效光源包括t8(φ26)、t5(φ16)等细管日光灯、环形管节能灯、u型管紧凑型节能灯等;高效灯具是指光能损耗小的高效率的灯具;节能控制措施就是要做到人来灯开、人走灯灭,为此,设计必须采用声控、光控、定时、延时开关等技术措施。
易错问题4:住宅内使用的电梯、水泵、风机等设备,未采取节电措施。
根据《住建规》10.1.5“住宅内使用的电梯、水泵、风机等设备应采取节电措施。”住宅建筑内配置的电梯、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消耗的电能较大,因此应注重这类机电设备的节电问题。常用的成熟节电技术有电梯的智能控制,水泵、风机的变频控制,电气设计中积极采用这些技术措施,能收到很好的节电效果。
设计如不满足以上要求,未采用变频水泵、高效率水泵,则直接违反本强条。
需要说明的是,对变频水泵的电控柜,要引入给水管道上的水压传感器的给水压力信号线,以及生活水池内的液位传感器的低水位信号线,作为控制变频水泵启停运转的输入信号,电气设计不能遗漏这些传感输入信号线。
易错问题5:住宅供电干线的需要系数值选取有误。
对住宅供电干线的需要系数值,很多设计选大了,导致干线电缆截面过大、配电开关电流过大,造成浪费、极不合理。设计时应以下表为依据,正确选取需要系数值。2.住宅的公用照明及公用电力负荷需要系数,一般可按选取。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上表是以每户用电负荷标准4kw作为负荷计算的基本户型。
当每户用电负荷标准大于4kw时,应按二者之间的比值来计算户数。如:某户用电负荷为6kw,则该户应折算成1.5个基本户型进行户数统计、查表计算;某户用电负荷为8kw,则该户应折算成2个基本户型进行户数统计、查表计算;某户用电负荷为(12kw),则该户应折算成2.5个(3个)基本户型进行户数统计、查表计算。
很多设计没有按上述方法进行户数折算、统计,直接按自然户数查上表,以致需要系数值往往选大了,这应当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
易错问题6:住宅总电源进线断路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值选择不当。
这是设计通病。每幢住宅(或每单元干线)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具有漏电保护功能。这是因为当发生接地电弧短路时,具有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能可靠动作,及时切断电源,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但漏电动作电流值如何选取?设计却常出问题,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1.当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小于1500m2(单相配电或4500m2(三相配电)时,漏电断路器的漏电动作电流iz为300ma。
2.当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小于1500~2000m2(单相配电)或4500~6000m2(三相配电)时,漏电断路器的漏电动作电流iz为500ma。
3.当住宅部分建筑面积超过6000m2时,应多路配电,并分别设置漏电保护断路器,或在总配电柜的出线回路上分别装几组漏电断路器(此点容易忽视,需引起注意)。
4.凡带消防用电设备的回路不能装设作用于切断电源的漏电保护装置,应设报警式漏电保护装置。
照明总进线处的漏电断路器的事故报警除在配电柜上显示外,还应将报警信号送至值班室,在值班室设声光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