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是现代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的重要安全设施,它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紧密相关。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或其它灾难,伴随着电源中断,应急照明对人员疏散、消防救援工作,对重要的生产、工作的继续运行或必要的操作处置,都有重要的作用。一些发达国家和国际照明委员会(CIE)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和制定了具体规定。近年来我国建设了很多高层公共建筑和涉外建筑,应急照明的作用日益突出,引起了消防部门、设计单位的高度重视。
根据CIE规定要求说明如下:
(1)正常电源中断,转换到应急电源供电的转换时间要求:1)疏散照明,不应大于15s.这是考虑了适应应急发电机自起动条件,如使用其它应急电源,应争取更短;2)安全照明,不宜大于0.5s.因涉及人身安全更为直接,要求较高,应急电源只能使用电网线路自动转换或蓄电池;3)备用照明,不应大于15s.对于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等,应视工艺生产特点,按需要确定更短时间;对于商场的收款台之类场所,为防止抢窃,不宜大于1.5s.
(2)由应急电源供电时,应急照明持续时间要求:1)疏散照明,不宜小于30min.主要应考虑发生火灾或其它灾难时,人员疏散、在建筑物内搜寻人员、救援等需要的时间。对于超高层建筑、规模特大的多层建筑、大型医院等,宜考虑更长持续时间,如45、60、90min;2)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应视生产、工艺特点及持续时间长短确定。像非常重要的公共建筑、通讯中心、广播台、电视台、发电及配变电中心、交通枢纽等场所,应长时间持续工作。
1 应急照明的电源
(1)作为应急照明的电源主要有以下几类:1)来自电力网与正常电源分开的线路;2)应急发电机组;3)蓄电池组包括集中设置的、分区设置的、应急灯内自带的蓄电池组三种形式;4)同时具备以上三类电源中的两种以至三种的组合。
(2)来自电网的备用电源特点和应用这种形式应用普遍,转换快,可靠,持续时间长。在大中城市、大中型工厂等,往往比较轻易取得这种电源。一般说,公共建筑、厂房内,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具有电网备用应急电源时,首先利用它作为应急照明电源。反之,专门为应急照明而设置,则不经济合理。所以,设计时,应统一安排电力设备和应急照明的电源和应急电源,以求经济合理。对于继续维持生产的备用照明,消防水泵房的备用照明,应与生产电力设备、消防泵使用同一备用电源,一般取自电网。
(3)应急发电机组的特点和应用电源中断后,应急发电机组投入运行需要较长时间。经常处于后备状态的机组,停电时自起动时间约需15s,因此只能作为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的应急电源。而不能单独用于安全照明。专为应急照明设置的发电机组,通常是不经济的,也不合理。
(4)蓄电池组的特点和应用蓄电池可靠性高,转换迅速,能适应各类应急照明。缺点是容量小,持续时间较短,需要经常维护检查,在重要的公共建筑、重要的地下建筑,有时和其它应急电源配合使用;在小型公共建筑,如小型旅馆,取得电网备用电源较困难时,用蓄电池较为合算。不间断电源装置(UPS)是一种集中或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供电方式,其各项性能指标都很高,但价格也高,一般应急照明不宜选用。但像计算机站等建筑内已有UPS,且容量能满足要求时,可利用UPS供给本场所内的应急照明是适宜的。中心变配电所设有蓄电池直流屏时,可利用它供给本所内的备用照明。
(5)组合电源的应用同时设置有两种以至三种应急电源,当然可靠性更高,但投资更大,一般只在重要的公共建筑、高层建筑中采用。一般说,设置几种电源是根据该建筑的生产和消防电力设施要求确定的,专为应急照明设置并不太多。
疏散照明的设置疏散照明应根据建筑物的层数、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建筑物内铁路和活动的人员多少、建筑物的功能、生产或使用特点等因素确定。我认为应突出考虑以下情况:第一是高层或多层的公共建筑;第二是在建筑物内活动的人员不熟悉建筑物内的情况;第三是建筑物内人员众多。根据这些原则,应设置疏散照明的建筑主要有:1)人员众多的公共建筑,如大会堂、剧场、影院、文化宫、体育场所、展览馆、博物馆、旅馆、候机楼、大中型候车厅、大中型商场等;地下建筑,如地铁站、地下商场、旅馆、娱乐场所等;2)疏散照明的布置疏散照明按功能分为两个类别:一是指示出口方向的疏散标志灯;二是照亮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灯。
2 安全照明的设置
(1)哪些场所要设置安全照明安全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熄灭时确保处在潜在威胁中的人安全而设,强调极快地提供照明,保证人的安全。它和疏散照明不同,后者在灾难时保证人员撤离建筑物的安全之用。以下几类场所宜设置安全照明:1)因照明熄灭,黑暗中可能导致人员创伤、灼伤等严重危险的生产场所,如刀具裸露的圆盘锯等。2)照明熄灭将延误工作和操作时间,如医院中危及患者生命的手术室、急救室等。3)人员密集又不熟悉建筑内环境,照明熄灭轻易引起惊恐而导致伤亡的场所,和难以同外界交流的电梯内。
(2)安全照明的布置安全照明多数不要求照亮整个房间,或不要求规定的均匀度,可以只照亮某一个或几个工作面。而且经常要求有一定方向性的照明。可以装设定向性灯具,有的可利用工艺设备的局部照明灯。
3 备用照明的设置
(1)需要装设备用照明的场所备用照明应根据场所的生产、工作和运行特点而定,各种行业有自己的非凡要求。以下列举几类需要备用照明的场所:1)断电后需要有照明以进行必要的操作、处置,否则将可能造成爆炸、火灾、中毒等事故的场所,或造成生产流程破坏或混乱,或加工、处理的珍贵部件损害的场所。2)照明熄灭将造成系统运行、操作或工作无法继续运行,从而导致很大的经济损失或不良计算应急照明照度,要根据生产厂洽定的数据计算。电池放电终了时的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放电终了,应该是指该应急灯规定的应急持续工作时间的终了。
(2)应急灯内的电池组与光源间,不应装设手动操作开关。应急灯的正常电源侧应装设短路保护;另外还要有充电指示灯和试验按钮。
总之,火灾应急照明设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必须周密考虑,细致作图。应急照明系统可能为逃生者赢得宝贵的时间,相反也可能使之失去获救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