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数据统计           欢迎到【弱电论坛】来学习和讨论问题!

★电工电气产品供求、电气展会、人才、电气技术文章、图库、电气技术论坛等相关内容,请跳转至【电气之家网】--- 可直接使用本站会员名和密码登陆!(首次使用需要激活账户)
标王 热搜: 网络监控  弱电  机房及机柜内部的理线方法  楼宇对讲  CAD  门禁  综合布线  ar800-hn  工资  面板 
 
 
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 » 其它文章 » 物业管理 » 正文

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9-25  来源:互联网  作者:manage  浏览次数:349
核心提示: 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本着加强小区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维护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对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如下: 一、装饰装修报批程序 1、 申报前应备齐以下资料  房屋的产权证明
 
 

     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本着加强小区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维护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对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如下:

一、装饰装修报批程序

1、  申报前应备齐以下资料

 房屋的产权证明,非业主需出具业主授权书;

 聘请的装饰装修施工队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如属简单装饰装修,必须由业主出具装饰装修担保书后,可不提供资质证明等资料;

 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图、各立面图、水电施工图等资料。

2、  提供的资料送达管理处审查后,由业主或业主授权人填写《装饰装修工程申报表》。

3、  《装饰装修工程申请表》及施工资料交由管理处工程枝术人员审核通过后,由管理处主任审批同意装饰装修。

4、  经审批同意后,装饰装修施工负责人与管理处签定《装饰装修责任书》。

5、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及保证金:管理服务费由施工单位按每平方米2元向管理处缴纳;押金由施工单位按每平方米10元向管理处缴纳(装饰装修骏工并经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无任何工程遗留问题,保证金可全额退还);

6、  管理处开出《装饰装修开工单》、《装饰装修责任牌》,施工单位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后可进行施工。

二、装饰装修禁止下列行为

1、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  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6、  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7、   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三、装饰装修施工管理

1、  业主或装饰装修施工队必须接受管理处对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和管理;

2、  施工时间:中小工程30天,较大工程60天,如需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并按5元/天补交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每天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9:00,节假日不允许施工(办公楼除外)。

3、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施工队负责人应报告管理处和业主,由管理处和业主共同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4、  装修施工队如有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管理处有权作出相当的处理,业主应给予支持。

 
 
 
[ 技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弱电基础 | 常用软件 | 信息发布规则 | 积分规则 | VIP会员注册 | 广告投放 | 弱电培训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京ICP备11008917号-3 | RSS订阅
★本站手机app客户端已上线!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