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知识问答
级别:北京
颁发字号:
实施日期:
颁发日期:
发文机关:
正 文: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市场准入条件及所需的相应手续
一、管理机构是谁?其职责是什么?
答:北京地区技防工作管理机构是:北京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技防办)。其主要职责是:主管技防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按照责任和分管范围,对属地技防工程进行指导、监督和归口管理。
1.技防办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技防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批;
2.市技防办负责对全市技防工程全面管理;
3.本市对技防工程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原则:区(县)局技防办对本辖区内的技防工程的开工手续进行验证;
对工程进行监督并参与验收;对投入使用的技防工程防范能力进行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在北京地区从事安全技术工程的项目的设计与施工?
答:1.技防工程设计、施工实行资质等级证书制度。
2.凡本市内承接防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取得市技防办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准许证,方可承接技防工程。
三、企业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取得相应的等级资质?
资质级别注册资金(万元)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经历要求技术人员要求质量管理体系一级单位:200(万元)从业6年100万元以上工程峻工4个,50万元以上工程竣工6个。从事防盗报警网络、电视监控、出入口控制、计算机应用、管线设计、安装调试、工程维修、工程概预算等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工3人,工程师6人,其他技术人员6人,有专职质量监督部门,完整的工程质量手册,相应的施工装备及调试维修设备,上岗培训措施二级单位:100(万元)从业4年70万元以上工程竣工3个30万元以上工程竣工5个从事防盗报警、电视监控、出入口控制、计算机应用、管线设计、安装调试、工程维修、工程概预算等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工2人,工程师5人,其他技术人员 2人,有完善的工程质量保障措施,认真进行工程维修和岗位培训三级单位:50(万元)考核期一年内完成20万以上工程二个并工程额度超过60万从事防盗报警、电视监控、出入口控制、计算机应用、管线设计、安装调试、工程维修、工程概预算等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高工1人,工程师2人,其他技术人员2人能保障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及时进行工程维修和上岗人员培训。
四、怎样办理工程准许证申办手续?
答:1.申办本市技防办工程设计、施工准许证的企业,到市技防办领取并填写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
2.将在京从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复印件备案;
3.将在京办公地点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备案;
4.将企业人员登记表(学历、职称、职务、所学专业和从事技防工程经历)备案;
5.将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职称(或资格)证件复印件备案;
6.将企业技术装备清单(仪器、仪表、施工和维修设备)填表备案;
7.企业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及岗位责任制介绍;
8.工程设计、施工、维修手册及质量保障材料介绍;
9.企业从事技防工程经历(工程合同、设计方案、竣工验收报告等)介绍;
10.按照本市及公安部要求出示的其他材料介绍。
五、工程准许证批准和发放规定是什么?
答:1.市技防办在接到书面申请并认为申报材料齐全后,进行审核,审核遵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对企业及竣工工程进行实地考核基础上,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企业进行综合资质评定,统一打印资质等级工程准许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到申办企业手中。
2.国(境)外独资公司不得申办准许证,原则上也不得从事本市技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修业务。
3.外省、市、自治区企业承接本市技防办工程设计、施工项目,须持有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级技防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资质证书和证明公函到市技防办申办该项工程的批准手续。
六、怎样办理开竣工报验手续?
答:1.一、二级工程在完成方案设计后,市技防办组织方案审核,方案通过后填写开工登记表,经批准即进入施工阶段;
2.工程竣工时填写竣工登记表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满一个月时写出试运行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报市技防办,并由指定检测部门对工程进行系统检测。
3.检测通过后,属地技防办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工程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验收时可邀请市技防办参加,工程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未通过的工程,应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检测,检测合格后组织验收。
4.由公安机关组织的报警网络工程建设,根据关于加强报警联网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公字(1996)1053号)精神,不论规模大小,均应由市技防办组织方案论证,批准后方可实施建设。
5.技防工程在开工前,企业应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
七、准许证是怎样管理的?
答:1.准许证是技防企业的资质证件,企业停产、转产、解散时必须交回原发证单位。准许证不得转让、涂改或买卖。
2.企业办公地址、电话、邮编或联系人有变动时应及时到原发证单位办理变更手续。企业名称变更、改组或法人变更时应在30天内办理换证手续。
3.本市工程准许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下一年度的年审手续,年审材料审报期为12月10日至30日,逾期10天仍不办理换证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企业申办准许证的考核与资质升级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1.申办企业自提出申办资质起考核期为一年。在考核期内不发准许证,只审核其资质条件,基本达到三级姿质条件的在承接工程时,发证机关可出具次有效的资质证明,方可从事三级工程。
2.准许证实行晋级管理,在考核期内的企业必须满足第七条三级资质条件,方可取得三级从业资质。
3.持有三级准许证的企业,在年审时可根据自身条件申请升级,升级条件除满足第七条二级资质条件外,还必须在当年完成二级和三级工程各一个并工程额度超过100万元。
4.持有二级准许证的企业,在年审时可根据自身条件申请升为一级,升级条件除满足第七条一级资质条件外,还必须在当年完成一级工程1个和二级工程2个并工程额度超过200万元。
5.持有三级准许证的企业(已满足三级资质条件)申请升为二级资质的,基本满足第七条二级资质条件仅从业年限稍差,但当年工程业绩突出可提前晋级。
6.持有二级准许证的企业(已满足二级资质条件)申请升为一级资质的,基本满足第七条一级资质条件仅从业年限稍差,但当年工程业绩突出可提前晋级。
九、准许证年审应准备的材料是什么?
答: 1.工程准许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存档;
3.技防工程统计表和相应的安装状况统计表(经检验、验收工程的材料有效);
4.外地工程的检验、验收报告原件、复印件存档;
5.人员变动情况登记表;
通过年审的企业发放下年度准许证。企业升、降级手续在年审时一并办理。未通过年审的企业不再办理准许证,也不得承接技防工程。
十、企业出现什么样的问题会降级或取消资质?
答:1.一级资质企业在本年度未完成一级工程1个、二级工程2个并总额度低于200万元者,年审时降为二级资质。
2.二级资质企业在本年度未完成二级工程1个、三级工程1个并总额度低于100万元者,年审时降为三级资质。
3.三级资质企业在本年度未完成三级工程2个、并总额度低于60万元者,再次进入考核期。
4.企业在申办资质准许证或年审过程中,材料弄虚作假、虚报业绩,一经发现处以降级,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资质。
5.企业在承建工程中,不认真执行有关国家规定和标准;不服从管理的,工程偷工减料不能通过检验、验收的;交工后不能及时维修,用户反映服务态度不好的;可根据情况分别责令其返工、整改、通报批评、处于降级、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资。
6.违反第3点,因维护不及时造成案件发生或其他严重后果,取消其资质。
7.准许证转让、涂改或买卖取消其资质。
8.企业办公地点、电话联系人等变更,在30天内不办理换证手续取消其资质。
9.不办理开竣工报验手续,发现一次处以资质降级处分,两次以上者取消其资质。
10.无证承接技防工程的,我办将会同工商部门处以罚款、追回非法所得直至没收工商营业
执照的处罚。
级别:北京
颁发字号:
实施日期:
颁发日期:
发文机关:
正 文: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市场准入条件及所需的相应手续
一、管理机构是谁?其职责是什么?
答:北京地区技防工作管理机构是:北京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技防办)。其主要职责是:主管技防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按照责任和分管范围,对属地技防工程进行指导、监督和归口管理。
1.技防办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技防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批;
2.市技防办负责对全市技防工程全面管理;
3.本市对技防工程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原则:区(县)局技防办对本辖区内的技防工程的开工手续进行验证;
对工程进行监督并参与验收;对投入使用的技防工程防范能力进行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在北京地区从事安全技术工程的项目的设计与施工?
答:1.技防工程设计、施工实行资质等级证书制度。
2.凡本市内承接防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取得市技防办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准许证,方可承接技防工程。
三、企业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取得相应的等级资质?
资质级别注册资金(万元)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经历要求技术人员要求质量管理体系一级单位:200(万元)从业6年100万元以上工程峻工4个,50万元以上工程竣工6个。从事防盗报警网络、电视监控、出入口控制、计算机应用、管线设计、安装调试、工程维修、工程概预算等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工3人,工程师6人,其他技术人员6人,有专职质量监督部门,完整的工程质量手册,相应的施工装备及调试维修设备,上岗培训措施二级单位:100(万元)从业4年70万元以上工程竣工3个30万元以上工程竣工5个从事防盗报警、电视监控、出入口控制、计算机应用、管线设计、安装调试、工程维修、工程概预算等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工2人,工程师5人,其他技术人员 2人,有完善的工程质量保障措施,认真进行工程维修和岗位培训三级单位:50(万元)考核期一年内完成20万以上工程二个并工程额度超过60万从事防盗报警、电视监控、出入口控制、计算机应用、管线设计、安装调试、工程维修、工程概预算等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高工1人,工程师2人,其他技术人员2人能保障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及时进行工程维修和上岗人员培训。
四、怎样办理工程准许证申办手续?
答:1.申办本市技防办工程设计、施工准许证的企业,到市技防办领取并填写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
2.将在京从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书复印件备案;
3.将在京办公地点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备案;
4.将企业人员登记表(学历、职称、职务、所学专业和从事技防工程经历)备案;
5.将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职称(或资格)证件复印件备案;
6.将企业技术装备清单(仪器、仪表、施工和维修设备)填表备案;
7.企业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及岗位责任制介绍;
8.工程设计、施工、维修手册及质量保障材料介绍;
9.企业从事技防工程经历(工程合同、设计方案、竣工验收报告等)介绍;
10.按照本市及公安部要求出示的其他材料介绍。
五、工程准许证批准和发放规定是什么?
答:1.市技防办在接到书面申请并认为申报材料齐全后,进行审核,审核遵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对企业及竣工工程进行实地考核基础上,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企业进行综合资质评定,统一打印资质等级工程准许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到申办企业手中。
2.国(境)外独资公司不得申办准许证,原则上也不得从事本市技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修业务。
3.外省、市、自治区企业承接本市技防办工程设计、施工项目,须持有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级技防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资质证书和证明公函到市技防办申办该项工程的批准手续。
六、怎样办理开竣工报验手续?
答:1.一、二级工程在完成方案设计后,市技防办组织方案审核,方案通过后填写开工登记表,经批准即进入施工阶段;
2.工程竣工时填写竣工登记表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满一个月时写出试运行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报市技防办,并由指定检测部门对工程进行系统检测。
3.检测通过后,属地技防办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工程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验收时可邀请市技防办参加,工程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未通过的工程,应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检测,检测合格后组织验收。
4.由公安机关组织的报警网络工程建设,根据关于加强报警联网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公字(1996)1053号)精神,不论规模大小,均应由市技防办组织方案论证,批准后方可实施建设。
5.技防工程在开工前,企业应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
七、准许证是怎样管理的?
答:1.准许证是技防企业的资质证件,企业停产、转产、解散时必须交回原发证单位。准许证不得转让、涂改或买卖。
2.企业办公地址、电话、邮编或联系人有变动时应及时到原发证单位办理变更手续。企业名称变更、改组或法人变更时应在30天内办理换证手续。
3.本市工程准许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下一年度的年审手续,年审材料审报期为12月10日至30日,逾期10天仍不办理换证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企业申办准许证的考核与资质升级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1.申办企业自提出申办资质起考核期为一年。在考核期内不发准许证,只审核其资质条件,基本达到三级姿质条件的在承接工程时,发证机关可出具次有效的资质证明,方可从事三级工程。
2.准许证实行晋级管理,在考核期内的企业必须满足第七条三级资质条件,方可取得三级从业资质。
3.持有三级准许证的企业,在年审时可根据自身条件申请升级,升级条件除满足第七条二级资质条件外,还必须在当年完成二级和三级工程各一个并工程额度超过100万元。
4.持有二级准许证的企业,在年审时可根据自身条件申请升为一级,升级条件除满足第七条一级资质条件外,还必须在当年完成一级工程1个和二级工程2个并工程额度超过200万元。
5.持有三级准许证的企业(已满足三级资质条件)申请升为二级资质的,基本满足第七条二级资质条件仅从业年限稍差,但当年工程业绩突出可提前晋级。
6.持有二级准许证的企业(已满足二级资质条件)申请升为一级资质的,基本满足第七条一级资质条件仅从业年限稍差,但当年工程业绩突出可提前晋级。
九、准许证年审应准备的材料是什么?
答: 1.工程准许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存档;
3.技防工程统计表和相应的安装状况统计表(经检验、验收工程的材料有效);
4.外地工程的检验、验收报告原件、复印件存档;
5.人员变动情况登记表;
通过年审的企业发放下年度准许证。企业升、降级手续在年审时一并办理。未通过年审的企业不再办理准许证,也不得承接技防工程。
十、企业出现什么样的问题会降级或取消资质?
答:1.一级资质企业在本年度未完成一级工程1个、二级工程2个并总额度低于200万元者,年审时降为二级资质。
2.二级资质企业在本年度未完成二级工程1个、三级工程1个并总额度低于100万元者,年审时降为三级资质。
3.三级资质企业在本年度未完成三级工程2个、并总额度低于60万元者,再次进入考核期。
4.企业在申办资质准许证或年审过程中,材料弄虚作假、虚报业绩,一经发现处以降级,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资质。
5.企业在承建工程中,不认真执行有关国家规定和标准;不服从管理的,工程偷工减料不能通过检验、验收的;交工后不能及时维修,用户反映服务态度不好的;可根据情况分别责令其返工、整改、通报批评、处于降级、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资。
6.违反第3点,因维护不及时造成案件发生或其他严重后果,取消其资质。
7.准许证转让、涂改或买卖取消其资质。
8.企业办公地点、电话联系人等变更,在30天内不办理换证手续取消其资质。
9.不办理开竣工报验手续,发现一次处以资质降级处分,两次以上者取消其资质。
10.无证承接技防工程的,我办将会同工商部门处以罚款、追回非法所得直至没收工商营业
执照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