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阀门材料的选用
根据JB/T 5300-1991 通用阀门材料
3 技术要求
3. 1 一般要求
阀门材料 应根据其参数及材料的性能按本标准选用,并应符合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也可选用性能不低于本标准规定的或供购双方合同商定的其他材料。
3. 2 灰铸铁制阀门
用于公称压力 pN≤1.0MPa,温度为–10~200℃的水、蒸气、空气、煤气及油类等介质的灰铸铁制阀门。
3. 3 可锻铸铁制阀门
用于公称压力 pN≤2.5MPa,温度为–30~300℃的水、蒸气、空气及油类等介质的可锻铸铁制阀门。
3. 4 球墨铸铁制阀门
用于公称压力 pN≤4.0MPa,温度为–30~350℃的水、蒸气、空气及油类等介质的球墨铸铁制阀门。
3. 5 铜合金制阀门
用于公称压力 pN≤2.5MPa 的水、海水、氧气、空气、油类等介质,以及温度为–40~250℃的蒸气介质的铜合金制阀门。
3. 6 碳素钢制阀门
用于公称压力 pN≤32.0MPa,温度为–30~450℃的水、蒸气、空气、氢气、氨、氮及石油产品等介质的碳素钢制阀门。
3. 7 高温钢制阀门
用于公称压力 pN≤16.0MPa,温度小于或等于 550℃的蒸气及石油产品等介质的高温钢制阀门。
3. 8 低温钢制阀门
用于公称压力 pN≤6.4MPa,温度高于或等于–196℃的乙烯、丙烯、液态天然气及液氮等介质的低温钢制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