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弱电系统
8.1 消防系统
8.1.1 消防报警系统
8.1.1.1 公共部分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火焰探测器及气体探测器、编码模块、报警中心各功能模块、显示驱动模块、液晶显示器、系统打印机、消防广播系统、电话模块、传输线路等;供电系统变压器、整流板、UPS电源、备用电瓶 每年
8.1.2 消防灭火系统 注:含水池、水幕、惰性气体。
8.1.2.1 联动控制器和控制模块、水泵、电动机、轴承、叶轮、导叶、口环、平衡环、平衡盘、转轴、机械密封、管网中闸阀(DN50及以上)、止回阀、管道、压力表、湿式报警器、水流指示器、接合器、消火栓、水带、水枪等;电气控制部分其一次控制回路空气开关、接触器、线路;消防蓄水池(箱)、储气瓶等。 每年
8.1.3 消防防排烟系统
8.1.3.1 风机、电机、控制电路、风道、防火卷闸门、防火门等防护设施 每年
8.1.4 消防器材
8.1.4.1 各类灭火器、水带、水枪。灭火器状态指示已到红色警戒线或已保存5年 每1年(灭火器更新时限:5年)
8.2 安全技防系统
8.2.1 门禁系统 含电子门锁、可视、非可视、安保型等
8.2.1.1 门口机、读卡器、控制器、电源模块、授权控制及记录存储中心(管理终端计算机)、电控锁(或磁力锁)、UPS电源、蓄电瓶、联网通讯模块、分区隔离模块、隔离保护模块及供电模块、闭门器、传输线路。 每1年(或系统有10%以上用户同时出现故障)
8.2.2 周界防范报警系统
8.2.2.1 红外探测器(或红外对射)、报警中心(或管理终端计算机)、UPS电源、蓄电瓶、传输线路。 每年
8.2.3 电子巡更系统
8.2.3.1 巡更棒、采集器、管理终端(计算机)、管理软件 每年
8.2.4 闭路监视系统
8.2.4.1 摄像机、镜头、云台、画面分割处理器、视频矩阵控制器、云台控制器或解码器、监视器或显示器、图像存贮终端(磁带录像机或硬盘录像机)、磁性录像带 每年
8.2.5 户内报警系统 不含用户终端
8.2.5.1 除户内专用分机、门磁、红处玻碎报警器、气体探测器、室内控制线路以外的共用系统部分 每1年(或系统有10%以上用户同时出现故障)
8.3 其它 除以上项目外影响使用功能的其它维修事宜 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