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组织
1、单位(子单位)工程按照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并整理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送质监机构抽查。
2、施工单位在收到质监机构抽查意见书面通知后符合质量验收条件的,填写《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3、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验收前整理完整的质量监理资料,并对所监理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提交给建设单位。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检查报告》。
5、建设单位在收到上述各有关单位资料和报告后,对签合工程质量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质量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将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方案等内容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送交质监机构。
6、验收组听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关于工程履行合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中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汇报。
7、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8、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9、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质量验收意见。并向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的质监机构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作流程
要求各专业分项目部按以下流程做好工程资料整理。各项目部工程资料要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牵头,安排胜任工作的内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收集和整理工作。工作流程如下:
1. 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主要内容是:
(1) 开工报告、竣工报告;
(2) 项目经理、技术人员聘任文件;
(3) 施工组织设计;
(4) 图纸会审记录;
(5) 技术交底记录;
(6) 设计变更通知;
(7) 技术核定单;
(8) 地质勘察报告;
(9) 定位测量记录;
(10) 基础处理记录;
(11) 沉降观测记录;
(12) 防水工程抗渗试验记录;
(13) 混凝土浇灌令;
(14) 商品混凝土供应记录;
(15) 工程复核记录;
(16) 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7) 施工日记;
(1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19) 工程质量保修书;
(20) 工程预(结)算书;
(21) 竣工项目一览表;
(22) 施工项目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