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内容如下:
1、已完成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报告;
3、由监理公司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经质监机构抽查的完整的质量控制和工程管理资料;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督促电梯分包单位办理好电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书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8、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试验资料;
9、由安监站出具的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备案程序
1、质监机构在工程质量验收后,向备案机关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提交备案资料,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文件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后在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
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和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暧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6)基它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