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电源的电子电器待机能耗调查与国内外待机能耗标准“待机能耗”是指具有待机功能的电器设备在不使用的时候,没有断开电源所发生的电能消耗。具有待机能耗的电器设备主要有空调、电脑与通讯系统(包括电脑主机、显示屏、电脑音响、打印机、扫描仪、充电器、路由器等)、家庭视频与音频系统(包括电视机、DVD、VCD、音响、功放、机顶盒、卫星接收器等)。为了避免频繁插拔电器插头的麻烦,或是为了保存对电器使用状态的设置,许多用户很习惯地采用不断开电源而仅用遥控器方便的闭合电器,使电器长期处于待机状态。待机功能在为居民用户提供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的能源浪费。
自2000年国际能源署提出电子电器待机能耗“1瓦计划”以来,电子电器待机能耗日益得到重视。待机能耗企业自愿协议、美国“能源之星”认证、政府强制法规相继出台。我国作为电子电器产品出口大国,必须熟悉和了解这些协议和法规,降低产品待机能耗,跨越待机能耗的技术壁垒。
1992年,美国环保署(EPA)和能源部发起了“能源之星”工程,此计划不具强制性。自发配合此计划的厂商,一旦其产品满足“能源之星”能效要求,就可以在其合格产品上贴上“能源之星”的标识。最早配合此计划的产品主要是电脑等电器,之后逐渐延伸到电机、办公室设备、照明、家电等。“能源之星”计划已成为国际标准之一。现在,全球有28000种不同型号的终端耗能产品获得了能源之星节能认证, 每年销售能源之星产品超过10亿件。从2008 年11月起,“能源之星”第二版开始执行,规定电源适配器的待机能耗必须小于0.3W或0.5W,依适配器的输出功率而定。
2007年12月美国颁布了《2007美国能源独立与安全法案》,为电器及照明产品制定了第一个强制性的联邦能效标准。其内容与加州能源委员会(CEC)颁布的《2007年加州能源委员会电器效率法规》要求基本相同。韩国宣布于2010年实施产品待机能耗小于1W强制措施,是目前最早要实施强制措施的国家。澳大利亚宣布到2012年前,其全部电子电器产品待机能耗在1W以下。2008年7月8日,欧盟委员会公布第2005/32/EC号环保设计指令的实施法规议案,旨在降低所有家庭及办公室电气和电子设备在关机和待机状态下的能耗。
2008年11月,世界主要手机供应商,诺基亚、三星、LG、摩托罗拉以及索尼爱立信,共同宣布推出了一项新的更为严格的手机充电器待机分级制度,超越了当今世界任何机构现行或提议中的待机功耗规范。根据诺基亚的数据,手机在待机模式下所消耗的电能占到其电能使用总量的60%以上。新的分级制度将以零到五颗星的标志图案来区分待机能耗。例如,待机功耗小于或等于30mW的手机充电器属于最高星级,在其标签上印有五颗星。相反,如果待机功耗≤500mW,则充电器标签上将无任何星级标记。可以做比较:对于输出功率相同的充电器,新版”能源之星”EPS2.0规范所规定的最为严格的最大空载功耗为300mW,若用新的星级标准进行*级的话,则只能*定为二星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