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9年版)建筑电气相关内容简介
新版说明:
建设部于2008~2009年10月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对2002年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09年版《强制性条文》,原2002年版《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本《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条文,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本《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
第4.3.3条照度标准不应低于表4.3.3的规定。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7.2.2 学校用房工作面或地面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表7.2.2的规定,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7.2.3 教室黑板应设黑板灯。其垂直照度的平均值不应低于200Lx。黑板面上的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黑板灯对学生和教师均不得产生直接眩光。
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J153-2007
4.2.7 观众席和运动场地安全照明的平均水平照度值不应小于20lx。
4.2.8体育场馆出口及其通道的疏散照明最小水平照度值不应小于5lx。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规范GB50226-2007
8.3.2 旅客车站主要场所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5旅客站台所采用的光源不应与站内的黄色信号灯的颜色相混。
8.3.4旅客车站疏散和安全照明应有自动投入使用的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候车区(室)、售票厅(室)、集散厅应设疏散和安全照明;重要的设备房间应设安全照明。
2各出入口、楼梯、走道、天桥、地道应设疏散照明。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2.2.1 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90
3.2.3 卫生间。
四、卫生间不应设在餐厅、厨房、食品贮藏、变配电室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
5.0.8 老年人专用厨房应设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5.0.9 电源开关应选用宽板防漏电式按键开关。
5.0.11 老人院床头应设呼叫对讲系统、床头照明灯和安全电源插座。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表6.3.15(电气部分):
建筑物和管线名称 燃气管道上
架空电力线,电压 最小垂直净距(m)
3kV以下 1.5m
3~10kV 3.0m
35~66kV 4.0m
其他管道:
≤300mm 同管道直径,但不小于0.1m
>300mm 0.30m
架空电力线与燃气管道的交叉垂直静距尚应考虑导线的最大垂度。
10.2.21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3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4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隔开。
10.2.24燃气水平干管和立管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
10.3.2用户燃气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严禁安装在下列场所:
1)卧室、卫生间及更衣室内;
2)有电源、电器开关及其他电器设备的管道井内,或有可能滞留泄漏燃气的隐蔽场所;
6)有变、配电等电器设备的地方;
10.5.3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除外)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引入管应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紧急自动切断阀停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常开型);
3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由管理室集中监视和控制;
10.5.7商业用户中燃气锅炉和燃气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烧器应是具有多种安全保护自动控制功能的机电一体化的燃具;
3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4.7.4低温加热电缆辐射采暖和低温电热膜辐射采暖的加热元件及其表面工作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根据不同使用条件,电采暖系统应设置不同类型的温控装置。绝热层、龙骨等配件的选用及系统的使用环境,应满足建筑防火要求。
4.9.1新建住宅热水集中采暖系统,应设置分户热计量和室温控制装置。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
3.8.1新建住宅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应设置分户热计量和温度控制装置。
3.10.6发热电缆的接地线必须与电源的地线连接。
4.4.1发热电缆必须有接地屏蔽层。
5.1.6发热电缆间有搭接时,严禁电缆通电。
5.1.8地面辐射供暖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人员踩踏加热管或发热电缆。
5.4.2发热电缆出厂后严禁剪裁和拼接,有外伤或破损的发热电缆严禁敷设。
5.4.8发热电缆的热线部分严禁进入冷线预留管。
5.5.5在加热管或发热电缆的铺设区内,严禁穿凿、钻孔或进行射钉作业。
6.5.1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未经调试,严禁运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