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5.4.6 事故通风的通风机,应分别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设置电器开关。
5.8.15 可燃气体管道、可燃液体管道和电线、排水管道等,不得穿过风管的内腔,也不得沿风管的外壁敷设。可燃气体管道管道和可燃液体管道,不应穿过通风机室。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4.1.6风管内不得敷设各种管道、电线或电缆,室外立管的固定拉索严禁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8.4.8 空气调节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联锁,并应设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护装置;电加热器的金属风管应接地。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GB50447-2008
7.3.7 空气调节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联锁,并应设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护装置。
7.3.8 电加热器的金属风管应接地。电加热器前后各800m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设有火源等容易起火部位的管道材料,均必须采用不燃材料。
4 电气
4.1供配电系统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2.0.1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损失和影响的程度上进行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
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例如: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等。
3、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信枢纽、重要宾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
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特别重要的负荷。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二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例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重点企业大量减产等。
2、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例如:交通枢纽、通信枢纽等用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以及中断供电将造成大型影剧院、大型商场等较多人员集中的重要的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三、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应为三级负荷。
2.0.2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3.0.2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目前《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2003年版,2003年9月1日实施)已将7.2.3条列入强制性条文中,该条规定:
7.2.3 防空地下室战时的电力负荷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级负荷:中断供电将严重影响指挥、通信、警报的正常工作;中断供电将将危及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允许中断供电的重要用电设备;中断供电将造成人员秩序严重混乱或恐慌;
2二级负荷:中断供电将影响指挥、通信、警报和防空专业队的正常工作;中断供电将将影响人员生存环境;
3三级负荷:不属于一、二级负荷的各项负荷。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2.2.2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起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二、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三、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四、导体最小截面的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2.2.11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N线。
2.2.12在TN-C系统中,PEN线严禁接入开关设备。
3.2.1在有人的一般场所,有危险电位的裸带电体应加遮护或置于人的伸臂范围以外。
3.2.2标称电压超过交流25V(均方根值)容易被触及的裸带电体必须设置遮护物或外罩,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外壳防护等级分类》(GB4208-84)的IP2X级。
4.2.1配电线路的短路保护,应在短路电流对导体和连接件产生的热作用和机械作用造成危害之前切断短路电流。
4.3.5突然断电比过负载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其过负载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作用于切断电路。
4.4.4采用接地故障保护时,在建筑物内应将下列导电体作总等电位联结:
一、PE、PEN干线;
二、电气装置接地极的接地干线;
三、建筑物内的水管、煤气管、采暖和空调管道等金属管道;
四、条件许可的建筑物金属构件等、导电体等、电位联结中金属管道连接处可靠地连通导电。
4.4.7 相线对地标称电压为220V的TN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其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配电线路或仅供给固定式电气设备用电的末端线路,不大于5s;
二、供电给手握式电气设备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末端线路或插座回路,不应大于0.4s。
4.4.21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超过0.5A。
4.5.6 在TT或TN-S系统中,N线上不装设电器将N线断开,当需要断开时,应装设相线和N线一起切断的保护电器。
当装设漏电电流动作的保护电器时,应能将其所保护的回路所有带电导线断开。在TN系统中,当能可靠地保持N线为地电位时,N线可不需断开。
在TN-C系统中,严禁断开PEN线,不得装设断开PEN线的任何电器。当需要在PEN线装设电器时,只能相应断开相线回路。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3.2.8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3.3.2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
7.1.1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保证用电的可靠性。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按一级负荷供电,当按一级负荷供电有困难时,应设置不间断电源。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按一级负荷供电,并设置不间断电源和自备发电设备。
7.1.3当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不能采用一级负荷供电,只设置不间断电源时,不间断电源应能保证实验室主要设备15min的电力供应。主要设备应包括生物安全柜、排风机、空调通风系统的风机、动物隔离器、自动报警监测系统等。当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设置自备发电设备和不间断电源时,不间断电源应能确保自备发电设备启动前主要设备的电力供应。
7.2.2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内应设置不少于30min的应急照明。
7.3.3当出现紧急情况时,所有设置互锁功能的门都必须能处于可开启状态。
7.3.10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当负压梯度超过设定范围时,自控系统应有声光报警功能。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实验室内实验人员最方便看到的地方。